大河报南阳讯 昨日,记者从内乡县人民政府获悉,该县人防办主任(正科级)杨红彦无故脱岗7个多月,无法确定其行踪,县政府无奈,贴出公告寻人。(9月22日新华网) 作为一个县级人防办,平时肩负着贯彻执行人民防空工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负责全县人防组织指挥等工作,战时负责配合公安部门组织实施灯火管制,开展防空袭斗争等工作。因此可以说,人防办并非可有可无,而是一个十分重要的国家安全保卫部门,人防办主任的重要性当然就不言而喻了。 然而,这么一个重要的工作岗位,应该时时有人运筹帷幄才对啊!怎么能让“一把手”脱岗7个月而熟视无睹呢?难道离了他,地球就不转动了,离了他,人防办的工作就一团糟了? 其实,根据《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杨红彦早就符合开除或辞退的法定条件了。《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得有“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等行为,否则,要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处分。《公务员法》还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脱岗7个多月,杨红彦早就触犯《公务员法》的“高压线”了。 既然杨红彦连当公务员的资格都岌岌可危,甚至已经完全丧失了,怎么其在无故脱岗7个多月后,仍然还能在内乡县人防办主任的位置上岿然不动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是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脱岗7个多月,显然已经不是领导干部应具备基本原则的“三缺一”,而是这三个基本原则“全军覆灭”了。因此,当务之急是先免掉杨红彦内乡县人防办主任的职务,再根据其到岗情况和调查其脱岗原因等情况,再作出最后的盖棺定论。 因此,人防办主任杨红彦无故脱岗7个多月,还用报到个啥?早就应该启动“挥泪斩马谡”的问责、追责程序了。要知道,政府不是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茶馆,政府也不是“一杯清茶一支烟,一张报纸混半天”的“疗养院”,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便民服务中心”。 根据新闻报道的情况,不排除杨红彦已经触犯刑律的可能。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是,杨红彦2009年至2012年担任内乡县农机局局长期间,就曾被该局职工实名举报以权谋私、克扣倒卖国家农机补贴等问题。因此,这次杨红彦发生不辞而别的“躲猫猫”事件,很有可能是眼见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的斩钉截铁、货真价实,因而畏罪潜逃,所以,有关部门应该紧急启动反腐追责机制了。 “不跑不知道,一跑吓一跳”,也许杨红彦的脱岗会成为查处他的一个好的契机。如今,全国各地,查处农机系统的腐败案件已经比比皆是,皆因农机补贴惹的祸。俗话说:“拔出泥巴带出泥”,也许,查处杨红彦会成为查处内乡县农机系统腐败窝案的“导火线”和“催化剂”,内乡县农机系统的腐败分子跟着杨红彦倒了“霉”,也不枉杨红彦“走为上计”的“贡献”吧!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