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应纯洁的“象牙塔”,竟然变成了贪腐高发地。四川省纪委的数据显示,2013年5月以来,共查办高校腐败案件36件,处分26人。教育部门腐败案件在查办的重点行业腐败案件中居于首位。2013年至今,已有3名高校校长、书记以受贿罪被提起公诉和审判。 华中科技大学原校长李培根曾表示,高校腐败的部分原因在教师工资过低。哈工大校长王树国则认为,高校腐败源于优质教育资源稀缺。不能不说,两位“槛内人”终究没能摆脱“当局者迷”的规律。 从近年来高等教育的发展来看,高校外部资源的供给呈上扬乃至暴增的趋势。在学生扩招、校区扩建、教育产业化等潮流之下,大量财物资源不断涌入大学校园。与此同时,高校办学自主权得到一定程度的落实,一批决策、调度权力从行政主管部门下放到高校。但在高校内部,与上述变化趋势相适应、相配套的约束制衡机制却没有同步建立起来。高校内部管理中的过度行政化,使权力过分集中到行政管理“官员”手中。在学校内部,师生难以对他们行使监督权。在学校外部,各种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没有形成气候。 基于上述对校园内外权力运行与资源配置的分析不难发现,高校腐败的根本原因仍是权力没有受到足够制约这个老病根。高校后勤基建岗位上的腐败高发,跟某些省份多任交通厅长“前腐后继”并没有太大区别。而招生腐败,与高校围墙之外的官员选拔腐败也有高度神似之处。学术项目腐败,难免会让人想到黑幕重重的工程发包。大学从来都是社会的一部分,而不是自行区隔于社会之外的所谓“象牙塔”。若说高校腐败与社会上其他领域的腐败有区别,那只能是它对年轻一代造成的毒害更甚。 高校反腐所要选择的路径,显然不是让高校重新变回“清水衙门”,更不是将它从行政部门手中获得的有限自主办学权再拱手交还。高校反腐与所有领域的反腐一样,必须围绕“限权”两个字展开,也即“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也因为高校作为传递学术薪火、培育莘莘学子的所在,高校反腐才呈现出与其他领域不同的某些特征。同样是权力生态重建,在高校需要表现为现代大学机制的建立与激活。校长遴选、教授治学、师生共治,这些基本制度的建立都是为了约束和规制行政权力,从而形成高校内部治理的权力与权利平衡。 这里提及的是现代大学机制,而不是日常所谓“现代大学制度”。因为,制度必须激活为一种实际力量,才会显现出制度应有的效用。否则,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那些,我们其实一点都不缺。周东飞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