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西省环保厅获悉,为确保公众环境知情权,该省433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将对社会公开。(《山西日报》)从既往经验看,一纸通知是否具有足够效力,还需打个问号。比如,有些城市所公布的“蓝天指数”,因与公众印象不符而招致吐槽;一些城市公布的PM2.5指数,有着不同“版本”。我们在为政策出台拍手称快的同时,更应看到,实现企业污染源信息完全透明尚有不小的难度。相关职能部门必须履职到位,按照规定实施严格的监管,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化、常态化。环保部门更应经常登门查验数据,甄别“自动监测”的真实性,让拒绝公开或阳奉阴违的排污企业受到法规制度的追究与问责。(何旭)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