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基本住房保障条例(草案)》已完成两轮社会意见征求,该草案中提出对申请者不再作收入限制的规定引起不少争议。(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从保障房制度诞生以来,收入一直就是申请资格最为重要的指标。由于目前保障房收入门槛比较高,对房源分配而言造成了部分保障房空置,对申请者而言又出现了“不敢多挣钱”的古怪现象,唯恐自己的经济情况改善后便失去了申请资格。归根结底,是因为高房价的受害者已不仅局限于低收入群体,更包含了一部分“夹心层”。不再将收入作为申请门槛,对于解决这些夹心层的住房难问题,可谓是一大利好。 但在执行中,还面临一些现实问题。减少了收入标准,等同于降低了申请门槛。无论政策出台的目标如何,客观上来看政府必须建更多保障房、短期内房少人多的矛盾可能进一步加剧,这应是可以预见的两个景象。有报道称,北京市今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中,保障房和带有保障色彩的住房供应规模已经超过商品房,这可视作为扩大保障范围做准备。但从长期来看,政府资源仍然是有限的,要靠政府来给中、低收入人群提供住房,不借助市场之手可能力有不逮。长远来看,政府应做的仍然是兜底,要解决中等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根源还在于促成商品房的价格合理回归,以及收入分配制度的改革。 此外,砍掉了收入标准,也有很多潜在的政策漏洞需要弥补。首先一个疑问便是,若有高收入的无房者来申请保障房,审核究竟应不应该通过?不通过有违政策指向,通过又有滥用保障资源之嫌。其次,只看在京有无房产,也意味着在外地拥有多套房产的房叔房婶们,仍有资格申请北京保障房,这恐怕并非社会保障的应有之义。千万不能低估有钱人觊觎低价房之心,在政策明令禁止的年代,尚有善于钻空子的人开宝马住保障房,一旦明确不审核收入了,势必有一部分高收入群体涌入保障房领域,这也符合理性经济人的行动特征。再次,不看收入本意为了简化审核,但先不论房产登记还有违规作假的空间(比如假户口等方式),申请群体一下子扩大了,先分给谁后分给谁必然也要参考申请人的收入等指标。 以此观之,取消申请时的收入门槛,很可能又挪到了分配排序环节上。与其完全砍掉,不如改变目前收入门槛与当地人均收入挂钩的现状,转而将收入门槛与当地房价挂钩,以类似“收入房价比”来判定是否有资格申请保障房,既不大调现有制度框架,又能实现对夹心层的住房保障。 正因为存在诸多待解难题,在充分肯定“不看收入”的制度设计初衷同时,可能也不应过早、过高地评估北京此举的推广意义。北京财政收入比较丰厚,可动用的政策资源也比较多。但对于财力相对不那么丰厚的一些地方政府来说,贸然跟进恐怕不是明智之举。数据显示,江苏省保障性安居工程2013年完成投资已占到公共财政收入的12%,江西省这一比例更达到19%。在保障门槛比较紧的前提下,保障房建设任务已让地方压力山大,再砍掉收入审核、扩大保障范围,恐怕更是现阶段政府财力难以背负的重任。北京此举究竟能走多远,还应“且行且观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