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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规范旅游环境刻不容缓

时间:2014-06-27 16:15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呼和浩特晚报
旅游旺季将至,不少市民对于自己及家人朋友曾遭遇到的一些旅行社不合理低价团、差异性收费、擅自更改行程等问题表示关切和担忧。昨日,旅游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市民提出的各类旅游投诉热点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谨防5类旅游陷阱,遇到问题及时

  旅游旺季将至,不少市民对于自己及家人朋友曾遭遇到的一些旅行社不合理低价团、差异性收费、擅自更改行程等问题表示关切和担忧。昨日,旅游部门的相关负责人就市民提出的各类旅游投诉热点接受了记者的专访,提醒广大市民和游客谨防5类旅游陷阱,遇到问题及时投诉至自治区旅游局(0471—6282653)或市旅游局(0471—4608315)。

  ——6月26日《呼和浩特晚报》02版

  从这些投诉的问题我们发现了这样5大类热点:一是单方取消合同,团费返还还有说道,二是行程被随意变更,游客有权索赔;三是低价团、零团费不可信;四是遇到购物纠纷要不怕事;五是年龄、职业不是旅行社差异性收费的借口。这些问题从几个比较集中的方面凸现了现在旅游市场存在的乱象,不仅需要政府部门把好关,执好法;还需要广大的市民和游客能够知法用法,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从而共同促进旅游市场的良性发展,促进当地的地区经济提高。

  草原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和吸引力,这是大自然的馈赠,如何让这样的优质资源转化为现实社会的发展引擎,始终是值得思考和充满智慧的话题。近年来首府青城在这方面做了很多努力,在这一过程中,由下而上的个人行为变成了由上而下的政府行为,更需要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维护和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展现草原人民的热情和素质,推动首府旅游市场的规范。

  另一方面,全民旅游维权意识的提高会反过来促进旅游市场的繁荣,如果大家都能够遵守共同的标准,那么这个标准制定的才有意义才能够发挥其作用。虽然现在已经有了旅游法,但是在很多地方还存在“知法犯法”或“执法不严”的现象,前一个大多是因为旅游组织盲目地追求经济效益发生的,后一个是执法部门内产生的问题,这些都需要给其施加强大的压力进行整改、以观后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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