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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调查“今日头条”让保护版权成头条

时间:2014-06-24 17:43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今日头条”网近日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家版权局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并力争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两个手段,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推动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依法依规、许可付

  “今日头条”网近日成为媒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焦点。国家版权局正在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并力争通过查办案件和正面引导两个手段,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推动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形成网络转载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据《人民日报》)

  号称“我们不生产新闻,我们是新闻的搬运工”的“今日头条”网,不花费一分一厘,就“霸占”了各类优秀的新闻作品,其严重侵权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拿别人的东西,要经过别人的允许,要付给别人相应的报酬。“今日头条”网不会连这点起码的常识都不懂,他们肆无忌惮地“搬运”他人的新闻作品,一方面当然是基于自身利益的投机取巧,另一方面大概也是照葫芦画瓢“学”来的——当下的网络世界,转载使用他人新闻作品,一不通知、二不付费的情况实在不少。

  面临互联网冲击,深陷困局的纸媒,既要花钱培养一大批编辑、记者,又要付费给自由作者,可是以“今日头条”为代表的部分网络媒体呢?你好不容易弄出来的东西,人家直接就用了,“新闻搬运工”将“新闻生产者”打得落花流水。

  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门启动“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维护的是传媒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应该让保护版权成为网络媒体的“头条”,惟有如此,版权拥有者才能获得应有的利益,进而有动力创作出更好的作品。

  保护原创是我们急需补上的短板,想要“今日头条”,可以自己创作,也可以花钱购买,但绝不能免费拿别人的头条来做自己的头条。无论互联网技术如何发展,保护版权都不该是可以无视的牺牲对象。这个意义上,调查“今日头条”网只是一个开始,这个“法不责众”的魔咒早该清除了。舒圣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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