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粉进药店,在不少国家和地区早已有之,但在我们身边仍是新鲜事物。去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按照药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还提到要实行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专区销售,试行药店专柜销售。近日,上海加入试点行列,首批7家知名连锁药品经营企业的82家门店开辟了专柜试卖乳粉。 奶粉进药店,并非开个专柜那么简单。药店不仅要取得相关经营流通许可证,还必须连续从事食品药品经营活动两年以上,且近两年内未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未发生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法律法规的情况。同时,婴幼儿配方乳粉被纳入零售药品的远程监控系统,监管部门可以实时监控到药店的进货、库存及销售情况。 这样看来,奶粉进药店的主要意义在于,能获得更有力的质量安全保障。这对全面提升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安全和信息透明,具有积极促进作用。不过,药店专柜模式毕竟只是在流通环节上做文章,而奶粉质量问题大多出在上游的生产企业,奶粉进药店不等于质量无忧,更不是一劳永逸。要完善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还有很多苦功要做,比如各家企业、不同地方的产品追溯标准不一,难以做到“全透明”。 这样的问题,当然不仅出在药店的奶粉身上。而且,目前消费者更习惯在超市、大卖场等场所购买奶粉,这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因此,在试行药店专柜模式之外,政府部门更要在可覆盖全部流通渠道的监管体系上下功夫,实现产品可追溯,加大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然后,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而非行政干预,让消费者看到药店在质量安全、价格水平等方面的优势,吸引消费者改变购物习惯,从而提升、带动奶粉市场的质量安全保障层级。在我国香港、台湾地区,在药店往往能以较便宜的价格买到奶粉,而且消费者能得到许多服务便利,药店才成为奶粉销售的主要渠道之一。 把婴幼儿配方乳粉当做药品管起来,显然远远不是奶粉进药店这么简单。政府部门要做的,是在质量安全监管上尽到职责,但很难管到消费者在哪里买奶粉;正因如此,政府部门必须在所有生产环节和流通渠道上防止疏漏。这对于绝大多数进不了药店的食品来说,也是同样的道理。昨天,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草案明确: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最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最严格追责,是力求重典治乱,而政府部门在监管过程中不缺位、不越位,才能保证法律条文落到实处,为食品安全真正托底。(纪 玉)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