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报载,广州政府部门要求开发商在楼盘拿预售证时需承诺不搞“双合同”,若违反承诺将受到行政处理,这是政府部门首次明确“双合同”违法。 看到这一报道我颇感意外,因为目前政策环境已经明确,应该不会再继续要求制定房价控制目标等不切实际的做法,政府部门似乎没有必要继续采取所谓的房价价格指导。其实,只要放开“限价、限售和限签”,“双合同”自然就会消失,因为没有存在的必要。 事实上,“双合同”的出现是政府“三限”的结果。因为政府去年为了达成房价控制目标,采取了一系列行政干预的措施和做法,对高端楼盘实行限售、限价、限签等政策。 不过,这样的措施和做法,可以说连“治标不治本”都算不上,只是因为怕房价涨得过高被问责而采取的“数字游戏”。事实也证明,这些措施很难对控房价起到实质性的作用,只能在表面上将房价统计数据人为地压低,而实际上房价根本就没有降。 往深一层说,此举也是涉嫌违反合同法的。因为政府在土地出让时并没有规定要限房价,只是临时为了达到控制房价的目标而硬性规定和要求开发商限价销售。现在,既然“三限”有可能面临解除,为何还要多此一举地将“双合同”明确为“违法”呢?既然“双合同”是违法的,直接给予行政处罚即可,还有必要签承诺书吗? 地方政府其实对于控房价并不积极,因为房价如果真的降下来,地价就无法抬高了,甚至有可能卖不出去。2011年底就是因为楼市成交不好,广州南站推出31幅住宅和商业地块,虽然起价仅5000元-7000元/平方米,结果却不得不全部收回。 而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一方面在限房价上大做文章,另一方面却不断炮制天价地王。去年和今年初已经制造了多幅“地价比房价还高”的地王,尤其是今年房价已经开始出现松动,成交已经大幅下滑的情况下,广州仍然令人费解地拍出几幅天价地王。例如,广钢新城的地王楼面地价高达2.3万元/平方米,而周边的房价带装修也才卖到这个价位,还不是很畅销。 之所以认为限制“双合同”的做法值得商榷,还因为这样的承诺几乎毫无作用。因为,开发商轻而易举就可以将其化解于无形。开发商可以承诺不签“双合同”,但只要没有规定商品房不能“裸卖”,就不能阻挡“双合同”的出现,开发商只需委托装修公司签装修合同即可,这样政府有关部门就难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了。倘若政府部门连这样做也不许可,那开发商就只好铤而走险,违约高价卖楼或阳奉阴违。 我认为,楼市“双合同”解铃还须系铃人。只要收起政府“有形的手”,市场“无形的手”就会自然让“双合同”现象消除。 韩世同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