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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许留级”不宜一刀切

时间:2014-04-11 16:41来源:山东商报 作者:张玉胜
 将“不允许留级”纳入学籍管理,并非贵州省独有,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份早有类似规定。透过“学籍‘一人一号’终身制”的表述,人们自然会把“不允许留级”的规定与可能造成的学籍管理不便扯上关系。

  为建立统一规范的学籍信息管理,贵州省出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实行学籍“一人一号”终身制、“不允许留级,不提倡跳级”等内容。

  将“不允许留级”纳入学籍管理,并非贵州省独有,包括广东在内的多个省份早有类似规定。透过“学籍‘一人一号’终身制”的表述,人们自然会把“不允许留级”的规定与可能造成的学籍管理不便扯上关系。

  诚然,诸如造成教育资源的重占和浪费,加重家庭经济负担,可能伤害孩子自尊心,导致学校管理麻烦等负面影响,的确是留级之“过”。但学生家庭环境不同,情商智力差别,接受能力各异,却是不容忽视的客观存在。不管学习成绩好坏一律“随班走”,难脱重教育年限、轻教育质量之嫌。

  学习是来自内动力的快乐之事,且常常呈现成绩越好越爱学习,成绩越差越无兴趣的情况。“义务教育”不能只是上够“9年”的“完成任务”,也绝非为混一张初中毕业证,而应该是教会学生基本的知识功底。“不允许留级”,让学生学习变得年级无尺度,毕业无标准。让少数达不到升级要求的学生一直跟班上,极有可能让“差生”越来越跟不上趟,最后自暴自弃,抑或辍学回家。留级既是给“差生”一个补习机会,也是对素质教育的严格把关。

  更为关键的,查遍国家的所有法律法规,并无“不允许留级”的硬性规定,从“九年制”衍生出一刀切的“不允许留级”,是对国家义务教育政策的机械性解读,也是对教育差异性的漠视和对教育质量的不负责任。此项规定值得商榷。

  当然,基于教育成本及学生成长规律的考量,对学生“留级”必须予以制度规范,比如严格留级条件和比例,只允许留级一次等。(张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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