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薄文军:评估“以房养老”政策莫找错征询对象 作者:薄文军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据新华网)近日,多家媒体就此展开调查,普遍反映以房养老“叫好不叫座”,有老年居民感觉自己实施“住房反向抵押”会受到子女反对。是政策本身有问题?还是媒体进行采访调查时找错了对象呢? 笔者认为,评估一项政策是否科学,除了第三方的客观评估之外,如果需要征询当事群体的意见建议,那就必须找到这项政策可能的“受益者”和“受损者”。并在这利益相关的两大群体的争论中,真切感触到政策本身是否过于偏颇,可行性到底有多大,具体的缺陷和不足在哪里,如何进行弥补和完善。随便找些不相干的人来询问,找些对这个问题没概念、没思考的人进行采访,即便采访的人数再多,采访场面再热闹,也没有参考价值,只会把水搅浑。 实施“住房反向抵押”是指老年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这项政策本身,并不是什么“一刀切”的政策措施,而是在现行私有财产存续保护政策框架下,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为那些没有经济能力实现正常养老的群体找到的一条出路,是一个很有实践意义的探索方向。但值得注意的是,这项政策主要的适用对象其实是那些没有太多固定收入,家庭财产缺少第一顺序继承人,亦即没有法定赡养人的老年人群体,尤其是那些无子女老人、失独老人等等。此外还可能包括一些残疾人家庭、特困家庭,以及一些子女不在同城居住生活、没有经济能力亦无法全面照顾老人晚年生活的空巢老人等等。至于那些有儿女等着继承房产的老人,大家应当认识到责任权利是统一的,既然有子女等着继承房产,老人也愿意将房产交给子女继承,那他们的养老问题正常应该由其子女承担一部分,并不属于“以房养老”的重点人群。过多参考他们的意见,对于政策健全完善和实施,并没有多少实际意义。 总体来看,“以房养老”应该是项不错的政策,将来会有大批人口从中受益。目前我们要做的,是切实搞好政策试点工作,努力健全完善政策本身,弥补政策的缺陷和不足。尤其是在城镇居民住宅土地使用期“70年大限”之后的房屋产权接续措施,强化以房养老经办机构的信用度、公平心和责任感等方面多下工夫。要切实防止居民房产的非正常缩水,防止任何人、任何机构在“住房反向抵押”过程中欺诈、盘剥、危害老年人,对违规者可以采取最高限度的法律、经济制裁,并处以终生行业禁入等处罚。 我们的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大批公民城镇化的新型生活方式刚刚起步,需要我们研究探索的问题还很多。房子由“零存整取”,到“整存零取”,防止业主“捧着金玩要饭吃”,对于相当一部分社会人群来说,这也是个趋势。个人财产取之于个人,用之于个人,这也是比较公允的一条道路。我们期待着国家在“以房养老”问题上能形成比较成熟的政策措施和相对简约的运作路径,以便于其在一定范围内深入推广实施。 (来源:齐鲁网)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