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类公务员该聘任的尽快实施聘任制,有进有出,拿法律不当回事的,拿民众权益不当回事的,都不妨早点另谋高就。真正尚法度、守规矩的流动进来,也不用再戴着一顶临时工的帽子处处替人顶缸受过。 作者:周东飞 延安城管被指酒后执法跳踩商户头部,延安城管局回应称,“双脚跳起踩踏商户”者属临时聘用人员。原来,又是临时工干的。 不少地方的城管中好像都有这种“双脚跳起踩踏商户”的临时工,以下列出若干新闻为证:2009年,武汉硚口区长回应网传的“城管打死大学生”一事,称被打者是小贩,并未死亡,打人者是临时工,已经被全部辞退。2010年10月,郑州市残疾人李付俊的铁皮房被强拆,城管承认,这事和几个临时工“执法不当有一定关系”。当年11月,还是在郑州,某城管队长掌掴七旬卖菜老翁引发众怒,这名队长据称还是临时工。2011年7月,昆明市西山区城管暴打一家超市的老板娘。事后,城管方面表示,执法人员并非正式职工。 当然,用来当作挡箭牌的临时工,绝非城管行业的专利。警察中有临时工,江西修水一女警察发飙打人,当地公安局称她是聘用人员。慈善机构有临时工,温州红十字会被审计发现有巨额的善物遗失不见,领导证明,这是临时雇用的出纳干的。文化机构有临时工,2011年“中华脊梁”收钱卖奖,活动承办方称文件是一个临时工伪造的。“清水衙门”也有临时工,多家媒体在温州某区教育局采访官员赌博,遭数十人围堵,其中一人高喊:“我是临时工。”临时工甚至已经埋伏到了官员身边,网曝辽宁省西丰县委书记违规坐豪车并套用军牌,其称套牌是司机干的,司机是临时工,已经辞职。 由此,我们可以推想一下临时工该有多么火。有必要说明的是,这些临时工是相对于在编的公职人员而言,是一种约定俗成的说法。这么多行业和单位青睐临时工,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临时工可以当最好的“挡箭牌”和“替罪羊”。行政执法出了问题,仿佛只要一说是临时工干的,行业的颜面、单位的颜面、官员的颜面就都会因此保全。毕竟临时工素质低嘛,除了这极少数之外,队伍是过硬的,领导是坚强的。处置善后也避免了复杂化,一辞了之,人家都走人了,社会还有什么好说的?当然了,至于是真走人还是假走人,谁知道呢。毕竟,临时工替多少人挽回颜面,也算是有功之臣,岂能让人白白担责? 要说所有被曝光的临时工都是临时拉来替罪的,这恐怕也不客观。问题是,公共部门特别是执法机构拥有如此众多的临时工,这正常吗?每个部门都有严格的人员编制数量,做多少事就配多少人。在编的人员稍有控制,不在编的临时工却随之泛滥。他们的工资福利从何处来,一来可见财政口袋的不严肃和过于宽松,二来必将继续导致罚款养人的恶果。这些临时工显然不具备执法资格,可他们为了表现出自己的“勇气和能力”,往往不惜干出“跳踏商户”以及拆人房屋的勾当。那些真正具备执法资格的在编人员呢,反倒成了执法部门的“贵族”,拿着比临时工优厚的待遇,躲在暴力执法的临时工背后看热闹。 这不免让人想起若干年前联防队的为非作歹。最终,一场整肃在全国的绝大部分地区清除了这些名为执法实为祸及百姓的法外机构。现在已经到了清理所谓执法临时工的时候,无论是从保护民众合法权益,还是从看管好公共钱袋子的角度出发,都应当像清理联防队一样清理各行各业的临时工。在广东和河南,已经出台了严令禁止临时工参与执法的规定。这当然不是要专砸临时工们的饭碗,执法类公务员该聘任的尽快实施聘任制,有进有出,拿法律不当回事的,拿民众权益不当回事的,都不妨早点另谋高就。真正尚法度、守规矩的流动进来,也不用再戴着一顶临时工的帽子处处替人顶缸受过。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