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在重庆再次强调纪检监察“三化” 深得人心
李 锦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李希15日至17日到重庆调研。他再次强调,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刀刃向内,消除群众“谁来监督纪委”的顾虑,提升纪检监察公信力,厚植群众信任,深得人心。整个社会期待以行动与事实证明“三化”建设的推进。 01
两大重点工作内在逻辑一体配套、相辅相成 我们看新华社消息导语是怎样表述的: 李希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慎终如始抓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奋力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这一段是讲的指导思想,具有纲领意义。里面具体工作点到两条,就是抓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2026年纪检除正常纪检工作外,重点抓两大工作,就是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纪检监察“三化”建设。 政绩观管“思想总开关”,解决“为谁干、干什么、怎么评判”;“三化”建设管“行为硬规矩”,解决“按什么标准干、流程怎么规范”。正确政绩观是内在自觉,三化建设是外在约束;思想定方向,制度定底线,二者结合实现纪检队伍“思想+行为”双过硬。两大重点工作内在逻辑,是一体配套、相辅相成。
调研期间李希主持召开座谈会,强调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时,有四个分号,也就是四项任务,包括“聚焦锻造过硬队伍,纵深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显然,“三化”建设被置于纪检工作突出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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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为什么拥护纪检监察“三化”建设 近年来,中央纪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三化”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专门强调,推进反腐败规范化法治化,前提是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先规范、守法、正规。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首次系统部署“三化建设”,五次全会(2026年)明确巩固建设年成果、再集中抓两年,把这项工作列为每年全会核心固定任务,不换频道、持续加码。 群众拥挤中纪委持续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是因为这件事情政治意义大,符合规律;现实要求迫切,适合民心。 从政治层面是,这是落实党中央自我革命部署,筑牢管党治党根本保障;从现实反腐形势倒逼方面看,腐败新型化、复杂化,必须靠专业法治队伍应对;从权力约束层面看,要管好“治权之权”,坚决防治“灯下黑”;从制度改革层面看, 配套新一轮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 服务十五五“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顶层任务;从队伍建设层面看,需要锻造专业化铁军,破解能力、管理短板。
从人心来看,这件事情直击“谁来监督监督者” 这一关键命题,化解开群众的担心。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充分展现我们党直面问题、绝不护短、从严管党治党的巨大政治魄力。 过去群众关心纪委权力会不会失控、办案是否公正。“三化” 建设立规矩、划红线,刀刃向内清除 “灯下黑”,让执纪执法全程透明、公正规范,消除群众顾虑,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份敢于自我解剖、自我革新的政治勇气,有力提振全党全社会信心,持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党的领导、党的治理、党的反腐事业的高度信赖,让全党全社会对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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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权之权”更应该受约束 中纪委持续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坚持刀刃向内、坚决防治“灯下黑”,是因为纪检监察队伍也是由人组成的。现实生活中存在问题,有的非常严重。执纪执法权是监督所有公权力的“治权之权”,权力大,自由裁量空间宽,如果缺乏刚性约束,容易出现选择性办案、以案谋私。我知道前些年有一个中央直属单位在办案时,明明案件当事人借用国家部门公权搞房地产开发,自己套取巨额土地差价,金额达数亿元。然而办案人选择性办案,不去查腐败案件,却查举报人。办案人当面说“领导让你死,你就得死”。为此,举报人多次持录音上告无果。办案人以“涉嫌敲诈勒索”为由刑事拘留,后又被改“诈骗罪”,把举报人送进监狱,判三缓四。举报人受尽磨难,出狱后上告多年,甚至变卖房产支撑申诉维权,最高法院宣告无罪,最高检察院启动针对这项错案的国家赔偿。最后证明,告状人举报的腐败案件属实。事实证明,办案人提供几十份伪证,甚至动用公安、检察力量迫害举报人。按说,这个办案人远远不再是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问题,而是配合腐败团伙对举报人针对性打击报复,犯了伪证罪、诬告罪、渎职罪。结果两个主要检举人,都因被迫害,长期上访,心力交瘁,一个50岁,一个刚过60岁,便去世了,留下家破人亡悲剧。反腐败的代价是沉重的,该案完整暴露出纪检监督、线索处置、举报人保护、纪法衔接、内部权力制衡五大领域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短板,为新时代纪检监察“三化” 建设提供反面镜鉴。事实说明,“治权之权”具有巨大的权力,能够调动政府各部门权力。如果纪检监察部门自己不管,别人也不敢管,管不了,就可能被少数坏人钻空子。权力就会被坏人掌握与利用,保护腐败,终至破坏政治生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当然损害纪检铁军形象,以至动摇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仅从此案,可以看出对纪检监督“三化”的功能价值。规范化是基础,必须从线索受理、保密、分流、回避全流程搭建标准化操作流程,用程序隔离权力干预,杜绝人为操作漏洞;法治化是底线,以党内法规、监察法完善举报人实体与程序权利,清晰界定打击报复行为、倒置举证责任、打通纪法双重救济渠道,让监督者权利有法律刚性兜底;正规化是保障,理顺纪检组织管理体制,落实提级监督、分权制衡、内部“一案双查”,破解同级监督乏力、内设机构依附本级领导的结构性制度短板,非常容易造成掌握权力的腐败者与办案人的权力联盟。一个坏的办案人背后,往往存在一条隐蔽的灰色权力链与利益交换链。现在提倡“三化”统一核心目标,是破除“监督者易遭打击报复”制度困境,保障党员、群众、媒体依法开展监督,构建 “敢举报、能保护、严追责” 的健康监督生态,从根源杜绝种种恶性案件重演。对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不仅是长远之计,应时之举,更是现实之需,民意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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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重要的是拿出行动 拿出案例 中纪委持续狠抓纪检监察队伍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治权之权”,刀刃向内,以严管监督倒逼规范履职,之所以深得民心,根源在于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直面群众急难愁盼,用制度刚性守护公平正义。 “三化”的做法,敢于向内部问题开刀,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最重要的是约束监督权力,对执纪执法队伍自我检视、自我净化,消除群众“谁来监督纪委”的顾虑。坚持法治常态反腐,稳定群众对清风正气的长期预期。以完备法律法规实现对公权力全覆盖监督,不论岗位高低、行业领域,滥用职权损害群众利益必受查处,破除“官官相护” 刻板印象。 对系统内违纪违法干部零容忍,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不搞特殊、不设例外,打破“纪委没人敢管” 的错误认知。 纪检监察“三化”建设推进,现在最重要的是行动。怎么让群众心服口服,需要拿出一些行动,包括过去违背“三化”原则的恶性案例,找出一批,查处数个。全国这么大,拿出一两个案例从重查处,肯定不会影响党的威信,检查了,处理了,公布了,让大家觉得真有这么一回事,可以减少大家“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在当前,还是很重要的。 (编辑:思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