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摊办公”能办出“火出圈”的效果
龙继辉 “以前办业务得跑社区,现在社区把服务送到家门口,太方便了!”近期,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北街道黄河社区居民惊喜地发现,社区工作人员在小区内摆起“流动办公桌”,开启了“出摊办公”的服务模式。(5月6日《人民日报》)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每一名党员干部都应务必践行好党的根本宗旨,努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好急难愁盼的大问题。就办公模式而言,“坐堂办公”和“出摊办公”都是社区办公可采纳的,也是可行的。两种办公模式各有千秋,各有利弊。但,社区服务中,相比而言,“出摊办公”就更受社区居民的喜爱。事实证明,“出摊办公”能办出“火出圈”的效果。 “出摊办公”好处多多。“出摊办公”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生动体现,最大的好处是方便群众办事,特别是方便老弱病残人士办事。“出摊办公”也便于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三问”工作法的全面实施,使得社区决策更富有针对性、科学性和执行性。 但,“出摊办公”要高标准、严要求。在工作人员派遣上,社区要派出业务精通的精兵强将,不可派些一问三不知的滥竽充数者。麻雀虽小,肝胆俱全。既然“出摊办公”是办公模式的一种,就应讲究功能的具备,要具备为社区居民办理服务事项的能力和条件,最好能具备当场领取办理结果的高要求能力和条件。比如,尽量提供智能化办公条件,让优质高效服务不打折。好事就要办好。否则,群众就会用脚投票的。 “出摊办公”也要坚持最多跑一次的便民原则。要让数据多跑路,社区居民少跑腿。否则,就可能是形式主义。为此,社区需要事前做足充分的准备,有的放矢地“出摊办公”。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事前,社区务必要加强调研,问需于民。还有,事前还要做好广泛的宣传发动,让社区居民提前知晓社区何时在何地有“出摊办公”的便民活动。避免社区居民在家门口没享受到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到社区也找不到工作人员办事的闹心事发生。 但,一般来讲,“出摊办公”不必常态化。“出摊办公”主要是解决群众集中办理某些事项的权宜之策。比如,在办理选民登记、拆迁安置等阶段性事项。“出摊办公”要采取按需设立的原则。需要且必须时才设立,不是必须时就要坚决撤销。否则,就会沦为形式主义。“出摊办公”既要坚持便民原则,也要坚决克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等现象的发生。 当然,“出摊办公”可以被“预约上门服务”的更优做法所优化。不是说“出摊办公”的较为固定的办公模式撤销后,群众就只能在社区办事。社区还可以针对老弱病残人士的特殊需求,采取一对一“预约上门服务”的灵活举措,方便办事群众办理相关事务。因为“预约上门服务”与“出摊办公”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妨将“预约上门服务”作为“出摊办公”的补充方式加以灵活运用。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