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担当是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之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大力选拔政治过硬、敢于担当、锐意改革、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着力解决干部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问题。”在实践中,敢于担当是政治过硬、清正廉洁的体现,也是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前提,如果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自然就缺少锐意改革的决心和胆识,也就难以取得突出的实绩。 要做到敢于担当,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备“三气”,即正气、勇气和底气。 敢于担当的正气,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是坚持人民至上的高尚情怀。我们党来自人民,如果失去人民拥护和支持,就会失去根基。在100多年的奋斗征程中,我们党始终把人民立场当作根本政治立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面对“四大考验”“四种危险”,我们党更加注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加坚定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 当前,敢于担当、积极作为的好干部越来越多,但领导干部中不做事、怕做事的情况依然存在。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把人民群众的利益看得重于泰山,一心只想着个人成败得失,以至于将不担当和不犯错误划等号。我们应该时刻牢记,共产党员是为党和人民利益而担当的,作为人民公仆,必须做到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每当人民有难,就要冲锋在前、赴汤蹈火,不能畏缩不前,更不能临阵脱逃。 只有把人民放在心上,才能担当好党交给的各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历经数次台风来袭,在领导防台抗台工作时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为领导干部作出了敢于担当的表率。他反复强调,所有工作都必须围绕“不死人、少伤人”这个目标来进行,为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宁可事前听骂声,不可事后听哭声”,推动形成了防台抗台的新理念、新实践。 敢于担当的勇气,体现的是一马当先、冲锋陷阵的豪情壮志,是不看重个人得失、将党和国家利益扛在肩上的大义,是只想干事、不想做官和发财的清正之心。习近平同志在《之江新语》中指出,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拎着“乌纱帽”为民干事,而不能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他说:“捂着‘乌纱帽’为己做‘官’,就是一事当前先为自己打算,对权力、荣耀和利益津津乐道,而把党和人民的希望和重托放在次要位置上。无事时工作得过且过,一旦遇到事关群众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重大事故,首先不是想着人民群众的冷暖安危,而是千方百计强调客观原因,推卸责任,保全自己。” 俄国作家契诃夫的小说《装在套子里的人》中,小官吏别里科夫晴天出门也要穿雨鞋、棉大衣,带雨伞,他害怕变革,凡有新生事物出现,总是摇头晃脑说:“不要弄出什么事情来。”像别里科夫这样不敢担当的人,前怕狼后怕虎,逡巡不前、不敢改革,最终贻误战机,一事无成。 敢于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当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还面临不少急流险滩、暗礁地雷,甚至可能还要经受惊涛骇浪的考验。令人振奋的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正在以强烈的担当精神和巨大的攻坚决心推进改革开放事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推出300多项改革,涉及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历史主动。改革决心已下,未来前景可期。只要敢于担当,我们就一定能够破解阻碍发展的制度、观念和利益的羁绊,不断攻坚克难、拔营夺寨,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 敢于担当的底气,体现的是遵守法律和党规党纪的自觉,是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自信,是既能够积极作为、又不会乱作为的清醒认识。敢于担当不是不守规矩的乱作为,不是违反民主集中制的官僚主义,不是搞“面子”的形式主义,不是头脑一时发热的随意而为,不是拍脑门式的盲目决策,而是既具有底线思维又善于破解难题的创业创新创造能力。当前,我们要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纵观焦裕禄、谷文昌等优秀基层干部,他们既是勤政爱民、艰苦奋斗的楷模,也是遵规守纪、坚持党的优良传统作风的榜样。因此,领导干部要把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和遵守党规党纪牢记在心,时刻绷紧这根弦,才能够不断破解矛盾,成功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积极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敢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善于发现、培养、使用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着力消除妨碍干部担当作为的各种因素,让愿担当、敢担当、善担当蔚然成风。”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中,相信各级领导干部敢于担当的正气、勇气和底气会越来越足,干事创业的舞台也会越来越大!(本报评论员王金涛)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