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发表《台湾问题与新时代中国统一事业》白皮书,进一步重申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的事实和现状,展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追求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和坚强决心,阐述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新时代推进实现祖国统一的立场和政策。(8月11日《人民日报》) 祖国统一大业必定实现,这是毋庸置疑的。祖国统一是必然性的事实,而非或然性的事实。新时代,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驶入了快车道。因为,祖国统一大业在三个方面具有无障碍性。 祖国统一,情感上无障碍。1661年,郑成功从荷兰手中收复台湾,拯救台湾人民于水深火热之中,开启了台湾人民幸福生活的新纪元。361年来,两岸同胞心心相印,共同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砥砺前行,肩并肩作战,结下了深厚的友谊,两岸同胞血浓于水。祖国统一是两岸同胞的共同心声和坚定信念。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祖国统一的主基调。祖国统一,符合两岸人民的共同利益。事实证明,两岸和则两利、合则双赢,不和则两不利、分则两败俱伤。 祖国统一,事实上无障碍。自古以来,台湾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元朝时,中央政府设立澎湖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地区。1662年,郑成功在台湾设“承天府”。1684年,清政府设“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管辖。1721年,清政府增设“巡视台湾监察御史”。1727年,清政府增“澎湖厅”,定“台湾”为官方统一的名称。1875年,清政府增设“台北府”。总之,中国政府一直对台湾进行着不间断的有效管辖。因此,祖国统一,事实依据是充分的,是不容颠倒黑白的。 祖国统一,法律上无障碍。解决台湾问题,统一祖国,有法可依。第一个明确承认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为中国领土的国际文件是《开罗宣言》。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是举世公认的重要国际法文件,明确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这是一个中国原则的基本内涵。一个中国原则也是联合国绝大多数成员国承认和认可的基本事实。 “挟洋谋独”没有出路,“以台制华”注定失败。《反分裂国家法》第二条规定: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国家绝不允许“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把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第八条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祖国完全统一的进程无可阻挡,“挟洋谋独”“以台制华”无异于螳臂挡车,必定会以失败告终的。中国这头雄狮已苏醒,再也不是以前那样人见人欺的“东亚病夫”了。解决台湾问题,是中国的内政问题,与其他国家无关,他国无权指手画脚。任何人都不要低估中国人民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坚强决心、坚定意志、强大能力!我们深信:只要我们在党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好统一战线的巨大作用,祖国统一指日可待。(龙继辉)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