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邯郸交警开车不系安全带并打电话,遭摩托骑手训斥”的视频在网上热传。8月5日,警方通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依法对涉事警员赵某某的三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并对其本人诫勉谈话,调离执法岗位。(8月6日央广网) 被骑手训斥的交警,当时若处于履职状态,那就属于一边执法,一边违法。有网友评论说:己不正何以正人?不知这位警员的“己不正”是常态,还是偶尔为之。市民没有执法权,但有监督权,这个道理,想必警员也懂,因而并未正面拒绝市民的监督,而是给自己找理由:“衣服刚刚湿透了”。但监督者不依不饶:湿透了也不应该解安全带!而且你还打电话、而且你刹车灯有一个不亮…… 这像极了交警纠正查处司机违法时的场景:交警指出司机违法之处,有的司机会不停地抛出各种理由辩解或求情,但最终都无济于事……现在整个倒过来了。 最终,涉事警员被交巡警支队依法处罚,还被纪律问责,执法部门以事实证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内部人没特权的原则,以及政府部门认真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邯郸市交巡警支队还表示,将加强队伍管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教育警员带头守法。而我们有理由相信,有了这次教训,警员们会更加注意“正人先正己”的问题。就此来说,市民对执法人员“执法”的意义,是不小的。 而于广大执法者来说,这一课的最大意义,除了应该自觉带头守法,还应注意一个懂得敬畏——敬畏社会监督的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执法者亦非圣贤,不自觉中出现这样那样的过失过错,也难免。但执法者有没有约束自己少犯错不犯错的自觉,很大程度取决于外部监督的宽严。 以这位被骑手“抓现行”的交警来说,如果被监督的压力比较大、时刻提醒自己,社会上可能有无数眼睛在看着自己的一言一行,应该就不会因为“衣服湿透了”而不系安全带;更不敢边开车边打电话(工作情况应该用身挂对讲机沟通);上车前也会检查一下车辆状况,及时发现刹车灯不亮的问题。 时下,民众以随手拍监督公权力已是一种常态。在如此严密的监督环境下,一边执法一边违法的姿势,显然是缺少对职守和社会监督应有的敬畏;栽在市民手机上,也是早晚的事。(马涤明) (编辑:明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