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治国的方针,并明确加快重点领域的立法;财政部部长楼继伟不久前撰文指出,应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使房地产税立法再度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 “房地产税的基调是加快立法,年内不会有所动作。”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日前公开表示,房地产税应该在2015年进入立法程序,否则很难在2017年开始执行。 事实上,从2011年起的房地产税试点到如今的房地产税立法,已经折射出中央在税制调整上思路的转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倪红表示,我国目前房地产税收制度的改革,是从制度层面上,从更长远的目标来解决现在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问题,以及地方政府筹资的正当渠道问题。 “房地产税立法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减法’。”业内专家指出,如果开征房地产税,要将相关税费简化归并,减轻流动环节的税费,取消现有房地产税体系当中的重复征税的税种。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称,他们已经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相关话题进行长达10年的研究,其中之一便是房地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合并,据悉,目前全国人大已经在起草相关内容,并将形成法律草案。 为避免“营改增”改革后地方财政焦虑愈发严重,以房地产税为代表的地方税系的建设显得更为迫切。根据财政部公布的2013年全国财政决算情况,去年全年土地出让金收入决算数为39073亿元,是预算数的152.6%,地方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再创历史之最,这表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有增无减。 值得注意的是,与房地产税密切相关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已获得多项进展:8月15日,国务院公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不久前,我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时间表也已明确,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提出,实现不动产登记分为四个阶段,2014年基本完成各级职责整合,建立基础性制度;2015年健全配套制度,平稳有序实施;2016年全面形成制度体系,正常有效运行;2017年实现信息共享,依法公开查询。 “除了推动房地产税扩围,不动产统一登记对于建立房地产调控的长效机制具有积极意义。”专家表示,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将使房产彻底阳光化,为房地产税的开征打下基础,这也是杜绝囤房的有效措施,必将大大促进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的探索和建立。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