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信(石家庄) 保定市61路公交车上,因认为大学生没给自己让座,一老人下车后开始发飚,同行的一妇女也用身体拦住公交车,大喊“我们这么大岁数了,现在的大学生没素质,没一个让座的,公交车司机也不管,今天谁也别走了,就这么耗着”。目击者称,当时有学生让出座位,但老人嫌位子不好没坐。在警方调解下,闹剧2小时后才收场。(昨日本报A20版) 拦车老人和同行妇女的行为,谁看了也会生气,且不说倚老卖老,更违背公序良俗,还影响公共交通,把公交车上的座位当成自己家的了,自私和愚昧跃然纸上。为了座位下班高峰期大闹2小时,有这么好的体力竟然还要挑着坐,还肆无忌惮对学生和司机倒打一耙,撒谎称没有大学生给自己让座。不叫我顺利沾光,我就给你们添堵,从头到脚看不到一点素质。 仗着“我们这么大岁数了”,就侵犯大学生的权利,侵犯公交车司机的权利,侵犯一车人的乘车权利,其行为已经突破了“倚老卖老”,而是触犯了相关的法律。这才是涉嫌寻衅滋事,危害他人公共安全。可是,警方竟然调解了2个小时,以公交车司机道歉结局,让两个违法者得胜而归。警方的消极作为,让处理结果多输:乘客受损权利得不到弥补;公交车司机成了“冤大头”;拦车老人还会倚老卖老。用他人的合法权利,填补违法者的过度需求。 在一些国家,谁都不能用言语和行为侵犯公共交通司机,否则就是刑事重罪。为了公共交通的安全,对任何违法者零容忍,这才是警方应该做的。公交公司也不能忍气吞声,得用法律追究拦车人责任,如今我国东莞、成都多地,类似行为者多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不妨一试。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