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既有拳脚相加的显性暴力,也有更为隐性的“冷暴力”。从某种意义上讲,隐性暴力同身体暴力、性暴力等一样,也会对被害人造成巨大的伤害。然而,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地方法规在家庭暴力的界定上,往往以“有没有动手”、“有没有受伤”等为标准,而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语言暴力、经济暴力等隐性暴力。这也在客观上使一些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正因为如此,在笔者看来,将语言暴力和经济暴力列为家庭暴力是一种进步——“家暴扩容”必然带来“反家暴扩容”,让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的权益得到更加全面的保护。与此同时,“家暴扩容”彰显出立法理念和社会管理理念的与时俱进。(唐 伟)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