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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校园周边“小零嘴”须坚决清除

时间:2014-08-13 17:24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范 军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将在9月开查校园周边食品,逐户进行检查。记者提前对北京东城、西城、丰台和朝阳的多所小学周边的食品销售场所进行走访,发现除了包装存在问题之外,还有个别商品的QS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无法被查询到,更有食品

  范 军

  昨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通知,将在9月开查校园周边食品,逐户进行检查。记者提前对北京东城、西城、丰台和朝阳的多所小学周边的食品销售场所进行走访,发现除了包装存在问题之外,还有个别商品的QS码(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无法被查询到,更有食品早在两年前就被工商部门要求下架。(8月12日 《法制晚报》)

  校园周边零食摊点商店一直是这几年媒体和公众关注和议论的热题,多年来,各地都出台了相关文件加以监管和整治,但收效甚微。这些摊点商店,在利益驱使下,完全不顾学生身体健康,无视地方政策法规,公然向学生销售劣质、过期、霉变、“三无”食品,给学生饮食安全带来了巨大隐患。学校除了好心劝告,往往莫奈其何。近几年,因校园周边摊点商店食品质量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屡见不鲜,时见报端,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社会安定。此次国家食药总局下发通知进行整治,无疑对“破局”带来了希望。

  校园周边摊点商店违禁食品屡禁不止,主要是监管不力造成的。要想彻底根治这一顽疾,必须在完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集各方之力,食药、卫生、工商、综治、城管、学校明确各自职责,把各自工作落到实处。

  学校应加强教育和引导,一方面组织学生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让学生明白“三无”食品的危害,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一方面坚持制度约束,严禁学生校外购买零食,并将其作为班级评比的依据;同时,必须加强校内食品管理,做到质优价廉,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发现问题,学校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

  工商、综治、城管应根据政策法规要求坚决取缔流动摊点,形成高压打击态势。对拒不执行的摊主除进行教育外,应坚决没收摊担。食药、卫生部门应加强对食品生产、销售的监管,一方面争取从源头上消灭违规食品,一方面应把学校周边商店作为监管重点,增加督查频次,加大违规处罚力度。

  校园周边食品乱象事关重大,千万马虎不得。整治工作不能仅停留在政策层面,关键是要下决心将政策执行到位,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模式。这才是真正关怀青少年成长,才是真正的为教育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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