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州两会期间,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提交《用社会抚养费建失独养老院》的提案。前天,市财政局回应称,社会抚养费是由区财政部门征收,全部纳入区地方财力统一使用,“这笔钱是没有记号的”,非要用这笔钱去建失独养老院不现实。韩志鹏则认为,社会抚养费不应被统筹放进区的大盘子里,用得不明不白,“广州竞拍车牌的所得都是专款专用,社会抚养费为什么不能像那样独立核算?” 我们应明确,对超生家庭征收社会抚养费,其根本含义是:由于你超生了子女,政府要为这个所谓“计划外”的子女多提供一份公共服务,例如义务教育的费用、公共卫生的费用以及各种市政公共服务,因此,你要交一笔“社会抚养费”。显然,如果没有计生政策,也就不存在“社会抚养费”一说。你财政部门可以说这是一笔应该统筹使用的“没有记号”的钱,但在老百姓心里,这毫不含糊就是与计划生育紧密相连的钱。这笔钱的使用不能漫无边际、为所欲为,首先应该用于计生相关领域,而失独家庭的老人赡养就是其中之一。 事实上,广州在关心失独老人的养老问题上已落后于宁波和惠州等地。“失独养老院”是毫无疑问应该建的。其实,只要你用公共财政去建了,你也可以说是用“社会抚养费”来建的,因为“统筹使用”了嘛。但如果你没有划拨资金去建,只是用一个谁也不明白的“‘1+5’公办养老机构”去搪塞,用根本不知道有多少面积的“失独老人专区”去搪塞,还强调什么“统筹使用”,自然不会得到韩志鹏的满意! 韩志鹏委员曾撰文指出:社会抚养费的开征,对降低曾经不正常的生育率,起过一定作用,但如果我国的总生育率持续下降,人口结构进一步老龄化,社会抚养费是不是也该退出历史舞台?这其实是明确指出了“社会抚养费”的来源、性质、功能。对这笔收入理应专款专用!如果过去社会抚养费是混在整个区财政里“统筹”使用的,今后就应该单独列出来,与计生事业无关的项目,不得使用社会抚养费。倘若有结余,则应逐年积累,建立“社会抚养基金”,专门用于解决计生带来的各种“手尾”。 专款专用也是监督与规范的需要。前不久,广东首次专项审计22个县的社会抚养费,揭出一堆问题:有些地方征收标准无法可依,有些地方截留款项,有些地方甚至存入私人账户……社会抚养费必须提升透明度,必须规范征收管理,必须用得其所。倘若仍是“统筹使用”、不明不白,倘若没有独立、公开的报告,就难以有效监督,难免用不得其所,衍生种种乱象。财政部门不能再做“鸵鸟”了! (王则楚)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