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评论 >>评论: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

评论:公共停车位姓“公”不姓“私”

时间:2014-08-05 15:58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庄利梅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停车位也变得越来越抢手。28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在市中区解放路和文化路交叉路口,有个商家在公共停车位旁大树上挂上了“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王先生觉得不合理。

  随着私家车的数量越来越多,停车位也变得越来越抢手。28日,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称,在市中区解放路和文化路交叉路口,有个商家在公共停车位旁大树上挂上了“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王先生觉得不合理。(《齐鲁晚报》7月29日报道)

  随着中国经济的腾飞,市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汽车进入家庭是大势所趋。但私家车拥有量的井喷式发展,也给停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无论是居民小区,还是商家经营地域,找地方停车成了首要难题。在寸土寸金的现代化城市,私家车一位难求是不争的事实。虽然停车难,但必要的公共秩序与公共道德我们每一个市民还是要遵守的。

  无论商家做什么样的经营,公共停车位肯定姓“公”而不会姓“私”。既然公共停车位带有公共性质,商家据为己有就有“霸道”之嫌。“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让人难以接受,因为它侵犯了到此停车的市民的合法权益。公共停车位不是在谁面前就是谁的,它的公共属性谁也无权改变,也无法改变。

  常言道:与人方便,自己方便。自己方便却与人不便,私家车锁恰恰锁住了与人为善的优良传统美德。令人遗憾的是,现实生活中,很多小区的停车区域都上演着同样的一幕,一把把冰冷的私家车锁在向人们宣示着自私与冷漠。

  为了大家生活的便利,请悬挂“非本店会员禁止停车”的牌子商家自觉拆除吧!您让出的不仅仅是大家的公共空间,更是为文明和真诚让出了空。同时也希望相关职能部门能够尽快出面协调,依照国家的相关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将公共属地还给所有市民。只有我们每个人都清除自己内心因私欲而产生的无形的私家锁,文明和温暖的光芒才会照亮我们这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庄利梅)

(编辑:admin)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
最新评论
发布者资料
好歌 查看详细资料 发送留言 加为好友 用户等级:高级会员 注册时间:1970-01-01 08:01 最后登录:2016-04-11 1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