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评论员 戚 伟 据《经济参考报》6月30日报道,山西太兴铁路建设项目存在施工单位用废弃黄土代替优良建筑材料填入涵洞台背的现象,这样做会造成铁路路基沉降,危及铁路运行安全。举报人透露,监理在被“做工作”后“视而不见”。而业主单位太兴铁路公司自称“总经理”的男子,更是对记者猛打、扼喉,甚至质问“打你怎么了?” 作为工程施工单位,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永远是头等大事,丝毫含糊不得。然而,在影响涵洞结构的台背部分,用当地的废弃黄土直接代替优良建筑材料,不仅违法违规,更会遗留下难以预测的质量安全隐患。这样的施工单位,必须接受调查并深入整改。同时,该项目的铁路桥桥墩和隧道是否也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该施工单位的其他项目是否也有类似的现象?对这些问题,都应有明确的调查结果。如果存在安全隐患,就应当尽早排除,并追究该施工单位的法律责任。 工程监理,是对施工一线进行监督的重要安全质量保障。然而,某些工程监理是不是已经变成了“顺利”施工的“保障”?只要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做好”监理的“工作”,监理就有可能对偷工减料、违规作业“视而不见”。原本作为工程安全质量保障的监理,由于一部分人被利益腐蚀,导致这个行业的所作所为,可能已经背离了制度设计的初衷。 业主单位,是投资者和所有者,也本应是最终的验收者。工程质量不能过关,业主单位应是对此最深恶痛绝的。然而,那位业主单位的“总经理”不但表现出对举报情况的毫无兴趣,更对以舆论监督参与维护工程质量的记者无理殴打,其言行背后的动机难道不值得有关方面一探究竟? 动辄数以亿计的铁路工程投资,客观上讲,已成为了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蛋糕”,各方都希望多分一些。但在材料成本上动手脚,无异于先抽掉蛋糕的托盘,蛋糕非毁即损。因此,对于危害工程质量安全和铁路运行安全的“切分”方法,安监部门应予以严厉的打击。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