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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地沟油”查处就像一个谜

时间:2014-05-28 17:23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邓辉林
听说这些年很多人被“地沟油”磨练出一副好肠胃,以致同桌友人食物中毒了自己却安然无恙,还能参与现场救援。虽然世界卫生组织还没有像认定大气污染物致癌一样给“地沟油”下个结论,但对常吃“地沟油”会致癌的看法国内也并无异议。

  听说这些年很多人被“地沟油”磨练出一副好肠胃,以致同桌友人食物中毒了自己却安然无恙,还能参与现场救援。虽然世界卫生组织还没有像认定大气污染物致癌一样给“地沟油”下个结论,但对常吃“地沟油”会致癌的看法国内也并无异议。可惜,这东西很多人还得隔三岔五吃一回。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14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中,“食用油安全综合治理”又上榜了。

  查处“地沟油”,我们不缺重典。2012年1月,两高和公安部就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其中要求“罪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 2013年5月,两高又发布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司法解释,规定对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犯罪行为最高可判死刑。但“地沟油”久治不绝。2013年全国两会上,钟南山院士谈到每年350万吨“地沟油”回流餐桌,若让13亿人拎着油壶去装的话,每人大约能分到2.7公斤。今天,餐饮经营者使用“地沟油”的报道仍不时跃入眼帘。

  “地沟油”回流餐桌为何成为顽症?这就像是一个谜。说因为执法部门有时候处理得较轻,也有一定道理。我们常看到报道说,又发现“地沟油”加工窝点了,接下来执法人员将油倒掉了,把加工设施捣毁了,但严惩责任人、追查源头的后话却没了。

  而且,民众能够直接感受到“地沟油”的查处存在盲区。一些位于小区内或背街小巷的餐馆,是常常能把食客“放倒”的,但很少见到监管部门来查处;夜市大排档里,伺候香辣虾、香辣蟹的那一大盆油据说也来历不明,但这些菜肴还那么年复一年的火旺着;夜色苍茫中,用电动小三轮拖运泔水的人,一看就不是正规回收公司的,居然就那样招摇过市。民众能发现的问题,监管部门却不来查处,这真是一个谜。

  为了民众吃得安全,这个谜应该揭开了。现在,“治理体系现代化”成为热词,但一些监管部门说是这么说却不这么做,似乎等别人建好了治理体系自己再拿来用,却未意识到自己本应是现代治理体系的建设者。直面食品安全的严峻形势,中央领导已经表态“治乱用重典”、全国人大通过了有威慑力的法律,两高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相关部门下发了通知,但这些都还不够,因为“治理体系现代化”不仅仅是上面的事。只有基层食品监管部门的治理强起来了,并能覆盖到终端和末梢,才能建成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的现代化治理体系。

  从另一个方面说,宏大的“治理体系现代化”,应当包括对关切民生的事项的治理。何况民以食为天,食用油安全并非小事。何时,“‘地沟油’惊现餐桌”成为数年一遇的大新闻,我们才能为“治理体系现代化”打个不错的分数。(邓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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