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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重判“地沟油”案具有标本意义

时间:2014-01-09 16:18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王传涛
 7日,两起涉及制售“地沟油”的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几名被告人中,量刑最重者被判死缓。这或许是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   我国食品安全何以问题频发?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该案的宣判,就

  7日,两起涉及制售“地沟油”的案件在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几名被告人中,量刑最重者被判死缓。这或许是我国在食品安全领域处罚最为严厉的一次。

  我国食品安全何以问题频发?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法律没有起到应有的震慑作用。该案的宣判,就有着非凡的重典标本意义:一者,这将是一个量刑的标杆,许多地方法院可以参考此标准量刑;二者,这会对犯罪分子形成警示,昧着良心赚黑钱,必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法治时代,就应该用法律说话。在某些领域,也只有用严苛的量刑才能唤回良心,找回信任。2012年7月份,国务院曾印发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政府的目标给了公众信心,而伴随着此类量刑标本的出现,这一目标必将实现。(读者 王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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