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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抚养费” 应给公众“明白账”

时间:2013-09-03 15:13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陈国琴
原标题:社会抚养费 应给公众明白账 来论 9月1日,是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实施整11年。当天下午,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这是继浙江律师吴有

  原标题:“社会抚养费” 应给公众“明白账”

  来论

  9月1日,是中国《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57号)实施整11年。当天下午,京、鲁、粤、沪等地14位女律师联名致信国家审计署申请信息公开,询问社会抚养费的收支情况是否属于审计事项。这是继浙江律师吴有水致信31省计生、财政部门,申请公开社会抚养费收支、预算等相关信息后,又有公民加入追问社会抚养费“来龙去脉”的行列。(9月2日《新京报》)

  这些年来,各地累计收取了超过上百亿元的“社会抚养费”,如果不能给公众呈现一本“明白账”,不仅容易滋生贪污腐败,也势必会让“以罚代管”的管理手段大行其道。面对“社会抚养费去向成谜”的尴尬现状,亟待国家相关部门展开认真细致的调查,从而避免社会抚养费成为“糊涂账”。

  同时,通过对社会抚养费实施严格有效的管理,也有助于让国家的计生政策能够落到实处。近年来,一些执法部门热衷于以罚代管,比如,少数交管部门在治理超载超限车辆时,不能严格地按规定进行卸载,而是只要超载超限车辆缴纳罚款,执法部门便为其大开“绿灯”,这不仅使得超限超载车辆大量存在,也成为了引发恶性交通事故的“马路杀手”。

  正是由于罚款很可能会流入少数执法者的腰包当中,所以,有的执法部门才对“以罚代管”的方式可谓是情有独钟。而“以罚代管”问题的大行其道,不仅败坏了执法部门的形象,也无法真正有效解决现实问题。

  只有真正让社会抚养费阳光透明运行,才能够有效遏制“计生罚款”沦为少数人的“敛财工具”,从而避免一些地区对“以罚代管”的盲目追逐,从而促使计生管理部门通过深入广泛的宣传以及超前防范等措施,避免超生问题的发生,也唯有让社会抚养费拥有一本“明白账”,才能够让国家的计生政策更好地落到实处。

  (陈国琴)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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