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的三公经费必须要接受学生、教师以及媒体监督,并对违规者问责。而目前高校确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一些高校在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甚至比政府机关还严重。 作者:王石川 教育部等中央部门均已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今年1月,曾长期关注乙肝歧视问题的上海交大在读研究生雷闯,先后向全国113所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截至日前,已有40所高校回复雷闯,其中仅成都大学公布了2012年的三公经费决算及今年预算。 向高校寄出信息公开申请信,要求高校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这彰显了一名在读研究生的权利精神和责任意识。正所谓“扫帚不到,灰尘不掉”,不少时候正是民意监督意识高涨才推动权力运作公开透明。遗憾的是,雷闯的一腔热忱换来的是尴尬,仅有成都大学一家公示了2012年的三公经费决算、其来自哪里、是怎么花的,以及2013年三公预算,其他高校尚未看到实际行动。 高校该不该公布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答案是肯定的。正如有学者所称:教育部早就要求高校公开经费来源、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方案等信息,年度经费预算决算就应包括三公经费,这应该是硬性规定。即便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附则的要求,“教育、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也应该公开相关信息。 高校经费来源主要有三种渠道:政府拨款、市场筹措和学术项目。对纳税人、捐赠人、对公共财政负责,就应该包括公开三公开支在内的经费使用情况。公开,才能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公开也才能压缩腐败的空间。不夸张地说,一些高校在三公经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机关还严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国有相应规定,高校可能就没有。高校的三公经费必须要接受学生、教师以及媒体监督,并对违规者问责。诚哉斯言!高校确已成为腐败犯罪新的高发区,在这种语境中,就需要回到“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的共识上,详尽公开信息。 公开信息,也才能提升高校公信力。随着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勃兴,高校应该快速适应“在信息公开中生存”“在舆论监督中生存”的现实命题,不能等到被公众催逼了才想起来公开。变“要我公开”为“我要公开”,把晒信息当做制度化的规定动作来做,这是明智的生存之道。 面对仅有一所高校公布三公预决算的困局,雷闯很失望,同时表示会坚持申请,表示“信息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非常态,高校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应从不合理的状态回归到正常状态,这是个趋势。”这种不屈不挠的韧劲值得激赏,但也让人颇不是滋味,推动高校信息公开,仅有一个雷闯还不够,雷闯显得有些落寞而孤独,应有更多的力量一起推动,比如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介入、督促,甚至对违规者依法问责。 高校,应该是个正派的地方,身为教书育人之所更应该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校应该是个清正廉洁、艰苦朴素、充满正气和阳光的地方。清正廉洁来自阳光的投射,来自舆论的监督,也来自制度的约束。从公开三公经费开始,才能逐渐取信于民,也才能有效遏制腐败孳生的冲动。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