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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用法律让民众看清刘志军的罪与罚

时间:2013-04-11 10:05来源:新京报 作者:新京报
昨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审判刘志军既是彰显法治理念的机会,也是定讼止争,让传言止息、让真相呈现让民众全面了解刘志军罪与罚的必经程序。
  昨日,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已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
  从2011年2月刘志军落马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两年多。其间发生了“7·21”动车事故;今年铁道部被撤销。对于前者,刘志军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之于后者,分析刘志军落马教训,也能为铁路改革提供镜鉴。
  两年间,关于刘志军的罪行,坊间传得沸沸扬扬,从动车奢华采购、到违规招标,而刘志军与山西商人丁羽心(丁书苗)的权钱交易,甚至他的情色往事,也都不断被曝光、被八卦。
  现在,刘志军被提起公诉,审判的大幕已经拉开。这意味着他所犯下的一切罪行,都将接受法律的裁决,也将以权威、公开的方式,曝光于公众视线之中。这既为公众全面评判刘志军提供了必备的条件,也是各方深入反思的一个节点。
  2012年5月,中纪委曾通报刘志军案,称刘志军滥用职权帮助北京博宥投资管理集团公司董事长丁羽心获取巨额非法利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恶劣社会影响;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和贵重物品;道德败坏;对铁路系统出现的严重腐败问题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然而,刘志军究竟犯下了怎样的罪行,对法治和公义的践踏有多么严重,还需要通过庭审一一展现。曾经有少数人还认为,刘志军是个“能吏”,中国高铁固然问题不少,但他也为中国高铁做了贡献。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或许难以对刘志军,做出客观的评判。刘志军在多大程度上阻碍了铁路改革,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的负面影响,也难以被准确认知。
  因此,审判刘志军既是彰显法治理念的机会,也是定讼止争,让传言止息、让真相呈现、让民众全面了解刘志军罪与罚的必经程序。
  在公诉刘志军之际,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公权力机构,显然不应仅仅关注,刘志军受贿数额是不是又破了纪录、玩弄了多少女性等吸引眼球的内容,而是更应该借助法律的审判,案情的公开,去反思——何以会出现刘志军?是怎样的公权失控、约束失效,令一个共和国的部长堕落如斯?
  从中纪委当初的通报来看,刘志军案集中了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腐败案的典型特征。从反腐的视角考量,这也是一个极其典型的案例。借助刘志军案件的公审,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能对今后的反腐提供镜鉴,希望从严治党、依法治国、依法行政能够借此得以推进,让中国的反腐败上一个台阶。
  希望,有关司法机关通过依法公开审理刘志军案,用法律和公正,让民众看清刘志军的罪与罚,也让上述问题的答案水落石出。
  相关报道见A08版 (编辑:红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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