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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马怀德、孙宪忠谈"依法治国"焦点问题

时间:2014-11-19 17:17来源:新华网 作者:新华网
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法治”的理念愈加深入人心。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的蓝图。

  [主持人]

  大家好,欢迎收看新华网思客“大方谈”。随着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法治”的理念愈加深入人心。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勾勒了具体的蓝图。今天我们就很荣幸地邀请到了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学教授孙宪忠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行政法教授马怀德,两位专家做客新华网,与我们一起分享他们关于法治建设的思考与观点。两位教授欢迎你们。[ 2014-11-02 14:39 ]

  [马怀德]

  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4-11-02 14:39 ]

  [孙宪忠]

  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4-11-02 14:39 ]

  [主持人]

  马教授、孙教授,我们知道“依法治国”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基本方略,17年后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又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有人认为,这是在打造“依法治国”升级版,二位教授怎么看待这个说法?孙教授先谈谈您的观点。[ 2014-11-02 14:40 ]

  [孙宪忠]

  对所谓打造“依法治国”升级版我自己还是表示赞同的,从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基本宪法原则后,后来法学届也对它进行了很多的论证。“依法治国”可以说是人类社会对于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总结,在过去由于我们国家法学受前苏联法的影响,我们对国际性的普遍的法律知识有时候不太承认,但是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后,我们终于认识到这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规律,或者说是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规则,所以我们承认它、采用它,这也表示了我们自己对人类社会普遍文明的采纳。[ 2014-11-02 14:43 ]

  [孙宪忠]

  同时这也是法治文明发展的突出过程。自从有了法治社会后人们就在讨论治国理政的一些基本规则问题,后来在近现代以后提出“依法治国”,也就是用它来排斥人治体制,排斥君主独裁专断的体制,所以这是法治文明的很大体现。[ 2014-11-02 14:43 ]

  [孙宪忠]

  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决定》,可以说比上一次十五大时关于这方面的决定更加深入、更加全面。尤其在今天上午我们听这个报告时也谈到这样的问题,就是中央也有意识地在这个问题上既总结了我们自己的经验,而且也着重总结了我们自己的教训,提出了很多措施,全面地深化了我们对这个问题的看法,而且在决策上也提出了系统的、更加深入的应对措施,所以说它作为一个“依法治国”的升级版这个提法我觉得表达还是比较准确的。[ 2014-11-02 14:44 ]

  [马怀德]

  关于这次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确是有关依法治国方面的纲领性文件,它不仅对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进行了全面的阐述,而且对未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主要措施和保障制度等都做出相关部署,尤其是提出了很多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与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方略相比,我个人认为它体现了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全面”,一个是“新”。[ 2014-11-02 14:46 ]

  [马怀德]

  所谓“全面”,就是它要在17年依法治国的经验基础上,就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都提出新要求,所以它是一个全面的依法治国方略,是一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就不仅仅限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样一个概念。它不仅是讲法律体系要完备,而且强调要有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还要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所以所谓的全面就是比较全面地、系统地论述了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 2014-11-02 14:48 ]

  [马怀德]

  所谓的“新”体现在它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样一个概念,过去我们都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2011年宣布形成,这次提出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体系就包括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基础上,要建设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和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从这个意义角度来讲是创新的,因为法治体系的创新超出了一般的法律体系的概念,是动态的体系。[ 2014-11-02 14:48 ]

  [马怀德]

  另外,“新”还体现在第一次明确提出了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根本方式。虽然在十六届四中全会我们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中就提出了依法执政的概念,但是这次是把依法执政作为党管党、治党的主要方式提出的,这是第一次提出,所以它是一个全新的概念,而且这个要求将对中国推进依法治国产生深远的影响。[ 2014-11-02 14:49 ]

  [马怀德]

  此外,它还第一次提出了宪法监督实施的一系列具体的制度化的要求,比如说关于宪法宣誓制度,关于宪法日的设立,以及关于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和禁止地方制发带立法性质的文件等等,这些要求都是从维护宪法尊严,保护宪法实施,监督宪法有效实施的角度提出的,所以也是全新的。[ 2014-11-02 14:55 ]

  [马怀德]

  再一个新就在于提出了关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要求,过去我们提政法队伍的建设,这次提了法治工作队伍的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包含了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从事执法、行政、司法工作、法律服务工作乃至各类与法治相关的工作队伍。这些队伍都需要不断加强建设,需要为全面建设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各自的力量。所以这次加强法治队伍建设的要求也是比较新的。总之,完全可以把它称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升级版。[ 2014-11-02 14:56 ]

  [主持人]

  我们知道,此次会议围绕宪法作出一系列决定,明确提出依宪治国和依宪执政,决定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国家宪法日,怎么看待这些突破?[ 2014-11-02 14:56 ]

  [马怀德]

  关于宪法制度的推出,特别是完善宪法解释程序的要求,我认为都是建立在一个非常重要的判断基础上,那就是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宪法应该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位置、最高效率,所以它是高级法、最高法。[ 2014-11-02 14:57 ]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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