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地补偿必须以土地市场价格为依据 主持人杨格:说到社会保障,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还是落后于城市的。您觉得就广东来讲,下一步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应该有哪些着重点? 王珺:推进社会保障,比如国家解决最低工资收入的问题,实际上也是解决最边远地区地区的收入低下的问题,因为各地方都要推行最低工资标准,这也是保障最低收入。增加社会保障,在全社会范围内,过去农民是没有在这个保障体系范围内的,而且他也是一个低收入群体。现在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农民的收入水平也在逐步提高,特别是农民进入城市里面打工的收入占他收入比重水平不断增加,这个群体也越来越要求他要进入社保的体系当中,这也是很正常的,我们刚才说权利公平,这也是权利的一部分。国家的财力有一个逐步增加的过程,它也需要一个逐步扩散的过程,和这个群体逐步增加社保供给有一个逐步相衔接的过程。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加,要能够从增加最低收入这块来保障他们的教育、医疗等需求。城市化是未来一个很重要的趋势,而且农民工已经成为城市当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多农民的收入来源实际上是来自于在城市打工。农民的收入来自于四部分,工资收入、经营收入、财产收入、转移收入(政府转移支付部分),农民的收入主要是工资收入和经营收入这两块,其中工资收入是随着城市化的进展,所占比重越来越高。广东大概城市化比重66%左右,广东的农民收入一万块钱里面大概有60%是来自于工资收入,像江苏、浙江这些都是城市化程度比较高的省份,这些省份的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都是占60%左右甚至更高。农民要提高收入,在城市里面打工是一个重要的渠道,反过来讲经营性收入是下降的。 主持人杨格:我想请教一下,农民从政府征地里面获得的收入属于财产性收入吗? 王珺:应该是财产性收入,这块土地有经营权,这块土地转包、流转过程当中所产生的收入应该是归农民自己的。比如这块地是我自己要来种点菜,搞点鱼塘,或者种点花卉来卖,这是经营性收入。但是我现在不在这块土地上做这些事,我把这块地转给你了,你应该给我你经营土地的一些收入,我转包给你了,这属于财产性收入。虽然农民只有一部分经营权,但也属于财产性收入。有一些地方政府拿了农民的地,再转给开发商,这里面是有很大的差价的,比如从农民手里拿的土地是8万块一亩,结果50万、80万转出去了,这当中差价过大,农民就会去想这个事情,与其你得到,不如我得到,我也不蠢啊,我也可以这样转。所以我觉得重要的不是这样一种转让方式。经常有人谈到政府不能从农民手里拿这个地,我个人不这样认为,政府可以从农民手里拿地,但首先不能强制,第二你必须按市场价格给农民,比如市场价是30万,你30万给农民,关键在于差价是什么。现在有些人会把这种方式和这种价格混为一谈,实际上不是这种方式有错,而是这种方式所产生的差价没有给农民,所以农民才会到你那去闹事。 王珺:这实际上不是收入分配的问题,政府如果按照市场价从农民手里拿过来,按照市场价给农民补偿,那农民不会有意见。比如市场价是30万,你应当按这个价格给农民,如果你再跟开发商谈,再谈到更高的价格,那可以。任何国家都有地方政府,但是在外国,从农民手里拿地要面临很大的补偿,没有这个钱的时候,就不能从农民手里拿地,这样就会使得这个过程放缓了。当然我们国家,地方政府追求GDP的压力可能导致了这样的局面,现在从中央的角度来讲要保证农民的基本利益放在第一位的时候,我们的地方政府就要做到这一点。 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关键在规范劳动关系 主持人杨格:您刚才说到农民工的市民化也是调节国民收入的一种手段,但农民工市民化以后对城镇的就业压力也会相应增加。十八大报告也非常关心就业,提到“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您觉得“更高质量的就业”是什么意思呢? 王珺:“更高质量的就业”,按我个人的理解,大概主要是指就业关系,就是就业合约规则的完善。比如说雇主和雇工之间签订的合约里面涉及到的权利、责任、收入水平,包括违约,整个社会如何惩罚他。现在打白条的现象大幅度地减少了,这也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标志。欠薪的现象也减少了,2009年、2010年欠薪要比现在多,这也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标志。我理解“更高质量的就业”主要是指劳资之间的合同规则进一步完善,进一步落实,而且进一步有法律保障,这是我个人的理解。作为经济学者来讲,我个人认为恐怕主要还是指制度层面的,因为它是可以操作的,雇工和雇主之间签订的合约里面涉及到的权利、责任更加规范,违约都有法律的制裁。这方面如果进一步地贯彻,合约越来越规范,合约的保障越来越规范,这个社会的秩序才能建立起来,这是我所理解的“更高质量的就业”,我只强调这一点,我没有强调很多学者所谈到的“更高质量”里面又包括了就业机会、就业结构等等,因为那是一个结果,比如更多的就业是在服务业里面就业,还是在制造业里面就业,在服务业里面的就业就变成了更合理的就业结构呢,还是说在服务业里面的就业就变成了更合理?这是和整个社会的发展阶段不断适应的,所以我不认同这种看法。 主持人杨格:十八大报告关于就业还有一个提法,就是“以创业带就业”。您觉得广东现在的创业环境怎么样? 王珺:我觉得这一块国际的经验确实给我们提供了很多值得进一步学习和参照的东西。为什么要谈以创业增加就业?在一个社会当中,随着就业的资源越来越被充分利用,经济发展是有周期的,繁荣的时候可能很多人都去就业了,但一旦出现衰退或者箫条,可能有一部分人就会被震出经济活动当中,他就失业。一个社会的稳定运行必须要保障失业的人口。怎么样来保障?当然你说50岁或者55岁以上失业就失业了,反正他就拿救济金拿到退休,然后就领退休金了。但是有很多35岁到50岁左右的人,可能有的人由于行业的问题出现了失业,这方面各个国家想尽一切办法,千方百计来动员他们就业。比如你失业期间每个月都能拿一千二百块钱,但政府可以激励你,如果你一年内能够就业我每个月给你一千八。你也会去想如果一年内能够就业的话,这一年内可以拿一千八的救济金,如果过了一年还没有找到工作,就只能拿九百块钱,这个差距就很大了。这样激励有一个好处,就是敦促失业者主动去就业。现在欧洲一些国家也在想尽一切办法改变失业救济的分配办法,能够尽快敦促失业者主动通过培训提高能力,然后尽快就业。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就不了业,那接下来给你的救济就会大大减少。这就是一种分配方式的变化。通过创业增加就业,我觉得失业救济是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当然还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比如应届毕业生进入社会以后,恐怕需要三个东西来帮助创业:一是小额贷款。因为他没钱创业,有人家里有一定的存款,但他们可能也不愿意用家里的钱,因为借了钱要还,才有压力和动力。我觉得小额贷款公司如果遍布得越广泛,实际上创业的机会和概率就会越大。二是培训。比如很多大学毕业生找不到工作,实际上是因为在大学里学到的东西和现实所需要的东西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社会提供一些机会或者自己进行一些相应的培训,在一些机构里面增加动手能力,或者发现一些就业机会,这也是一个重要的内容,社会中介服务机构提供一些这方面培训和技能是非常必要的。三是政府的扶持体系,包括税收,包括一些商业的服务,比如注册等办事手续和流程。广东的民营经济有很好的基础,广东的民间投资也比较活跃,就整个发展过程来讲,我觉得以创业带动就业还是有相当大的潜力,这方面活跃起来是社会活力一个很重要的标志。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