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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居民收入占GDP比重,政府让利是重点——专访广东省社会科学(2)

时间:2013-03-13 09:55来源:南方网 作者:张靖
征收房产税将盘活房产存量,平抑房价根本在于调节收入分配 主持人杨格:您刚才说到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其中一个渠道就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现在国内正在搞房产税的试点,您觉得在现在这个条件下,全国

  征收房产税将盘活房产存量,平抑房价根本在于调节收入分配

  主持人杨格:您刚才说到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其中一个渠道就是国家税收政策的改变。现在国内正在搞房产税的试点,您觉得在现在这个条件下,全国开征房产税的条件成熟了吗?

  王珺:昨天温家宝总理又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新的“国五条”,其中有一条是坚决制止抑制投资投机性的住房。房产税主要想解决什么问题呢?一是公平调节,二是房产税要把存量调动起来。比如我手里有三套房,实际上我只住一套,如果没有税收的话,我就没有增加成本,放在那也不用投入到流通领域。如果有两套房我住不了,这两套房还要交税,一交税的话成本就增加了,不仅仅是光保持着资产,它还有一个维护成本,还要交占用的费用。为了减少这样一个占用的费用,比如一个月下来多一套房可能就要多交一两千块钱,这个时候我就觉得划不来了,我就把它投入市场,或者租掉,或者卖掉,这样就把存量减少了。我觉得房产税是经济调节当中必不可少的一种手段。我记得2010年在上海世博会时跟一些干部交流时了解到,世博会拆迁时有一些人就得到了两套房或者三套房,他们觉得如果没有成本的增加,他就自己持有,不投入流通,不投入流通就等于是一个资源的浪费,所以我觉得房产税这个问题的最核心就是要把房产存量调动起来,投入流通领域。

  王珺:在试点过程当中,比如青岛、上海、重庆都陆续进行了一些试点,各地的做法不一样,但方向是一样,都在摸索究竟采用多少比重来进行房产税的征收,按照平均每人的面积征收,还是按照户型来征收,以什么样的方式,各地都在探索。房产税也有一个起征点和比例的问题,按照什么样的方式来征收各地都在探索,但是我觉得这个方向是不可逆转的,这个肯定会逐步推广。因为全球任何国家,没有一个国家像中国这么大面积地,而且在这几年内每年都是大面积地、高投入地进行增量的房地产的建设。光靠新增量来解决供给问题还是有限的,还是要想尽一切办法把存量动员起来,这种存量的动员就是要靠房产税。

  主持人杨格:说到房价,其实它每年都是一个热点,房价的问题是不是跟中国人口众多,对于房地产有一种刚性需求有关?当然也不排除中间有人炒房的因素。其实国家这么多年出了很多政策,包括昨天刚刚出的新“国五条”,但是好象房价平抑的效果一直不是特别好,您觉得应该怎么进一步去做呢,因为房价如果能降下来,等于大家的可支配收入提高了。

  王珺:从全球来讲,我个人觉得,人少地多和人多地少的地方肯定是不一样的,比如东亚地区的房价在全球地区都是最高的,因为人多地少,像香港、东京、首尔,我们也去过很多国家,现在美国的收入水平比我们高出10倍,他们这样的收入水平,但是它的房子质量在全球来讲都是比较好的,我走过很多的地方,它比日本、欧洲国家居住的环境都要好,很简单,美国和我们国家的面积差不多,但是他们才3亿人口,我们13亿人口,多了10亿,这是不一样的。但是在这个不一样的基础上我们怎么进一步分析目前这样的一种情况,我个人认为现在国家的“国五条”提到坚决抑制投资和投机性的购房过程,首先还是保障消费性的住房,投资和投机性的住房为什么要建立,这和我们现在的收入分配还没有完全调节好有关。比如我们现在有一些部门有一些行业,甚至个别的一些人在整个社会治理或者是税收治理还不是十分完善的情况下收入水平非常高,这种情况下如果完全放开房地产,有人购买力非常强,买十套、二十套都没有问题。

  主持人杨格:对,就像最近网上很热的“房姐”。

  王珺:对,但有些人真是一套都买不起,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房子表现出来的贫富不公的现象。有钱的人在这种情况下也不能够拿你的钱没有任何限制地想买多少买多少。现在要坚决抑制这种情况,实际上就是等着收入分配的调节,如果收入分配在调节上能够往前推进,包括税收的完善也再一起往前推进,收入分配结构再进一步地完善,我觉得房地产会回归到市场调节的范围。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人所得税更加公平

  主持人杨格:现在国家在税收政策方面还有一些改动,比如现在正在准备按家庭来征收个人所得税,您能否跟我们解释一下,“按家庭征收个人所得税”跟以前的做法有什么不同或者有什么进步吗?

  王珺:我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我挣一万块钱,但是太太不挣钱,如果我是一家三口人,那么等于这一万块钱是在养另外两个人,平均下来一个人三千多块钱。但是只扣我一个人的税,三千五百块钱以上就要交税了,那我交的税就会比较高。如果平均下来,每个人才三千多块钱。这是一种办法。比如另外一个家庭也是三口之家,但是两个人挣钱,一个人挣五千块钱,可能在三千五百块钱以上的起征点是五千,交的税会很低,两个人各挣五千块钱也是一万块钱的家庭收入。三个人平均的可支配收入都是三千三百块钱,但是两个人每个人挣五千块钱所交的税和我一个人一万块钱所交的税不一样,我要交的税比另外那个家庭要交的税要多了。你说是按个人收入来交税会更公平,还是按照家庭总额的交税更公平呢?显然是按照家庭交税(更公平),因为平均赡养人口不一样,收入结构不一样。从这个角度来讲,其他的国家为什么会选择按照家庭的方式来交税,按照家庭交税实际上是落实到每一个人的收入水平上,而不是落实到每一个挣钱人的收入水平上,因为每个家庭赡养人口的系数不一样,他的工资水平也不一样,所以交税的起征点也不一样。

  王珺:当然,按家庭交税比按个人交税要复杂,因为要进行核算,赡养的人口也不一样,各种情况都比较复杂,但复杂不等于没有可行性,在这个问题上有些学者也提出来现在不适合,我个人认为按家庭交税是一个方向,是一种更公平的税收方式,虽然它复杂,但是可以逐步创造条件去推广。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最大的短板是资金短缺,应提高国企上缴利润比重

  主持人杨格:您刚才也提到转移支付、社会保障,这都属于国民收入再分配范畴,十八大报告也是相当关注这两个领域的话题。近年来广东一直在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您觉得这几年下来广东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存在哪些短板,有哪些方面是需要补强的?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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