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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关于旅游市场服务状况的调查(3)

时间:2013-03-25 14:52来源: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作者: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
2、诱导、误导甚或胁迫旅游者购物 四川游某团组游川主寺时,导游把旅游者们带给了一个讲解员。这个讲解员免费向大家发放了高香和平安符,让大家拿到僧人面前,请僧人为大家祈福。开始时大家还觉得挺好,不曾想,最

  2、诱导、误导甚或胁迫旅游者购物
  四川游某团组游川主寺时,导游把旅游者们带给了一个“讲解员”。这个“讲解员”“免费”向大家发放了“高香”和“平安符”,让大家拿到僧人面前,请僧人为大家祈福。开始时大家还觉得挺好,不曾想,最终做祈福的僧人要求每一位被祈福的游客都数额不等地“捐功德”。由于“俗人”不好意思不做“善事”,最终大家都交了款。
  西安游某团组游某景点时,导游以“玄学”、“风水学”为吸引点,把大家领到了所谓“玄学博物馆”。而实际上,这是专门销售据称能使人“只发财、不破财”的貔貅工艺品商店。“请”过了貔貅,大家才明白过来,又因导游误导而购物了。
  云南游某团组每次进购物店,只要东西买得太少,导游就脸色难看地高声挖苦、斥责旅游者,搞得大家非常难受。
  湖南游某团组游某景区时,不断被导游带到“免费拍照景点”拍照。结果大家出景点大门时被索要照片费,不给就缠着你好半天不让你走。
  3、收受购物回扣已经半公开
  云南游某团组的导游在带领大家去购物店时对大家说,她是当地少数民族,住在大山里,家里非常穷。她“立志改变贫穷”,现在请大家多购物来帮助她。另一团组的导游在大家从七彩云南出来后,公开让大家把购物小票交给他,然后他就返回了购物中心。有趣的是,过了一会儿这个导游回到车上后,显得很不高兴,说他很不满意,十几个人才买了三万多块钱的东西,太少了!
  很多团组的导游都向旅游者宣称,我们导游没有基本工资,就靠大家购物我们提成3%到5%来赚点钱。陕西游某团组游某景区时,导游要求大家都得进购物店。他公开说,游客进购物店和购物,购物店会给他记分;到月底,购物店会根据得分给他提成。


  问题四:组团社与地接社互不负责,质价混乱,网站、分社过多过滥等也严重存在

  1、组团社与地接社互不负责
  松花江国旅组团、绥芬河金龙旅行社地接的一个16人海参崴旅游团组,以八千多文字加照片正式向省消协反映,地接社服务极其恶劣,行程中乱象丛生、极度黑暗,而组团社只管招揽游客,“根本不管这趟海参崴旅游究竟质量如何”,“就像我们全部被卖断给了绥芬河金龙旅行社一样,只要人员一到了这里,就得由绥芬河金龙旅行社为所欲为”。他们在信中把这趟海参崴之旅的遭遇和感受形容为“噩梦”。游客无奈之下用500卢布买了一碗素面条的遭遇就发生在这个团组的这趟海参崴之旅。更为严重的是,该团组地接导游还和走私者勾结,出关时把每人带有多包货物的走私者混在游客中报关;出关上了大巴后,导游竟把想坐前排的几位年长游客赶到了车尾,而让走私者“堂而皇之地坐在前排”。游客们对行程中的这些乱象感到愤怒,但这些既不戴(也不出示)导游证,也不打旅行社导游旗,以至于根本不告诉你地接旅行社真实电话号码的导游们毫不在乎,竟公开声称“有本事你就去告”。
  松花江国旅组团的一个五大连池——齐齐哈尔旅游团组游五大连池时,被安排在一处平房住宿,被褥非常潮湿,床上还不时出现小虫子;下雨后,房间外面满地是水,房间内也布满一滩滩水渍。游齐齐哈尔时,竟有四、五位旅游者因餐饮卫生状况不良发生了严重的“拉肚子”的情况,大人上吐下泻,孩子拉得抬不起头来。旅游者们打电话向组团社松花江国旅投诉这种食宿严重不符合约定的情况,对方仅以表示同情作为答复,而不是真的努力去解决问题。
  该旅行社组团的一个二十多人的云南游团组遭遇到一个强迫旅游者参加、收费为260元之多的自费项目后,纷纷各自与组团社联系,但不是联系不上,就是得到这样的答复“请与导游协调解决,也可向当地旅游部门投诉”。
  就散客拼团这一形式来说,初始组团社认为把散客转出去之后,所发生的各种违约违规情形都是地接社干的,直接责任在于地接社;而地接社包括地接导游很明白,他们所做的各种违约违规事情,初始组团社不会认真和他们计较,甚至根本就奈何不了他们。由此,初始组团社与地接社互不负责的现实就形成了。组团社与地接社互不负责,游客像“被卖断了”一样,是许多拼团散客们的共同感受,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严重现象,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了。
  2、质价混乱及低价竞争
  由哈尔滨市不同初始组团社接受报名和收费、最终由黑龙江招商国旅完成组团的一个29人海参崴旅游团组,旅游者们向初始组团社交纳的参团费大不相同,最低的1410元,中间的1680元,高的2280元,最高的2630元。最低的与最高的相比,竟然低了将近一半(46%)。这说明,初始组团社转让这些旅游者时,只管赚取差价,不管受让方设定的旅游档次是否过分低于自己原初收取的旅游费用;而受让方为了揽客、竞争,不问旅游者们原初付费的高低,把大家通通收入囊中,并且通通编到一个团组!这种同团组、同行程、同质量却价格相差悬殊的情况,必然造成整个团组的旅游质量向低价位的低标准看齐(否则组团社和地接社就一定不会赚钱甚至可能赔钱)。因此,我们认为,把支付不同“参团费”的旅游者拼成一个团组,是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一种带有普遍性的不公平和低价恶性竞争现象,是造成多年来我国旅游质量低下甚至恶劣的重要原因之一,必须加以解决。
  3、网站、分社、门市过多过滥,让人难辨真假
  以松花江国旅为例,随便在网上一查,其网站就有二十多家。除有个别网站注明自己是松花江国旅的一家分社或门市外,这些网站都写明自己是松花江国旅。但是,他们的办公地址、电话号码、域名和主页却完全不同。这使大家根本搞不清,至少是很难搞清哪家是真的总社的,哪家是真的分社的,哪家是真的门市的,哪家是挂靠的,哪家是冒充的!尤为奇特的是,你想要看一下松花江国旅总部的办公地址和办公电话却难以看到。同样,在网上随便一查(仅查搜索界面的头一、两页),叫哈尔滨康辉国旅的网站就有13家,叫省中旅国际旅行社的网站就有12家,叫省中国国旅的网站有8家······。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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