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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3名副省级领导违规在企业兼职1人被处理(2)

时间:2014-06-09 14:45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中国新闻网
7.关于领导干部从国有企业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后不转工资关系、在企业领取高薪的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已将存在这一问题的省管干部工资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此外,对正处级及以下职务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涉及这一

  7.关于领导干部从国有企业交流到党政机关任职后不转工资关系、在企业领取高薪的问题。经过认真排查,已将存在这一问题的省管干部工资关系转到现工作单位。此外,对正处级及以下职务干部进行了排查摸底,对涉及这一问题的,已按相关政策核定机关工资待遇。

  省委组织部和省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严肃纪律进一步做好干部工作调动后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干部调动必须及时转移工资关系,对全省各级干部工作调动后不转移工资关系的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理。

  8.关于个别副省级领导违规担任金融机构董事长的问题。在金融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原副省级干部3人。其中,1人因个人严重违法违纪被处理;另外2名领导同志表示完全拥护中央和省委决定,均已辞去在企业兼任的职务。

  9.关于近年来又安排多名退休厅级干部担任国有企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享受双重待遇的问题。除对省里安排到企业任职的2名退休厅级干部已经进行清理外,还排查出33名违规在企业兼职的省管干部,也都按规定进行了清理。

  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对党政机关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全省共清查出在企业兼职人员1380人,除106人符合规定可以继续在企业兼职外,对不符合规定的1274人全部进行了清理。1

  10.关于个别与腐败案件有牵涉的民营企业家被选为省、市人大代表的问题。相关方面负责同志与他们谈话,并进行批评教育。根据问题性质,对主动给予钱财的,要求本人辞去省、市人大代表职务,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同时,要求有关选举单位认真吸取教训,在今后的人大代表推荐、提名、酝酿、选举中,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把关,确保代表的先进性。

  11.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一是加大清理和检查工作力度。对近几年全省政府性投资项目,特别是2013年审批的677项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排查,对全省9个市(州)和长白山开发区进行专项检查,对65个政府性投资项目进行专项稽查。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5起,涉案人数30人,已移交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处理;发现违法违纪线索5个,已转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在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清理中发现违反相关规定问题15个,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发现10个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管理问题,项目所在地政府已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557个政府投资项目录入省级集中监管平台,加大审计监督、查处和跟踪审计力度,安排政府性投资重点审计项目14个,涉及投资额538.7亿元;建立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滚动跟踪审计项目库,把35个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列入滚动跟踪审计计划。

  三是建章立制。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项目监管工作的意见》、《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结果与投资计划安排挂钩制度》、《政府性投资项目稽查监管调度及通报制度》等系列监管制度及相关配套制度。

  12.关于财政专项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主要是:专项资金设置重复分散,难以形成合力;多头管理,权责不够明晰;分配使用不够科学,透明度不高;监管不到位等。对此,全面开展排查清理。

  一是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2014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中对167项专项资金按照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撤销、下放、合并等方式进行了清理整合。其中,对政策执行到期、任务完成、形势已经发生变化的3项,予以撤销;对主要用于补助市县、数额相对固定、适合市县管理的11项,下放市县;对为完成临时性或阶段性目标任务、通过进一步完善管理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年初能够尽量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的67项,调整为项目支出管理;对需要重点支持领域必须保留的86项,进行较大幅度整合。重新整合后设立专项资金42项,2014年安排71.3亿元,比2013年减少125项44.3亿元。

  二是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对2013年预算安排的与民生直接相关、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专项资金开展集中检查,发现各类问题线索25件,确认违纪违法问题16件,已分别移交当地纪检监察和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并要求限期结案。

  三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监督的意见》,修订《省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配套制度,明确管理流程,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安排、分配、使用实行全程监控,接受社会监督。

  13.关于基层存在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

  一是开展维护被征地农民权益专项治理。对国土部和国家有关部门转交我省侵害被征地农民权益的重点线索进行实地核实,发现违法用地、实施预征地、征地程序不规范、安置补偿未落实、征地补偿标准偏低等问题21件,目前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规范土地征收审批。重点对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落实等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内容进行审查,强化对本地征收审批权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得批准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

  三是规范土地征收实施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截至目前,全省共查处挪用征地补偿款和以权谋私对外发包土地等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案件1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人,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14.关于基层存在贪污截留惠民资金问题。3月21日-3月30日,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方式,从各级财政、监察和审计部门共抽调790人,组成205个检查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惠民资金集中专项检查。围绕2013年省财政筹措安排拨付各地的117项695.6亿元惠民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并重点选择与基层群众直接相关、拨付环节多、容易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处理发现的问题。

  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出涉及泥草房改造、粮食直补、退耕还林、农机补贴、合作医疗、农业保险、种畜补贴等相关违纪违法案件线索134个,已立案查处24个,涉案人员35人,党纪政纪处分25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对8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完善监管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涉农惠民政策资金管理和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惠农资金审计监督的实施办法》。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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