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再提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背景与指向 李 锦
今天,《现代国企研究》发表李锦的长篇理论文章《习近平总书记再提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背景与指向》,全文8000字。
李锦在北京企业联合会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精神。 6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等文件。会议消息标题是“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具有全球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开放环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出现在会议消息标题首句,意味这次会议主要精神,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由两个部分组成。上半部分讲为什么完善、完善什么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显然,“现代企业制度”内容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中国特色”内容是“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回答什么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下半部分是回答怎么完善的问题。会议指出,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尊重企业经营主体地位,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分类施策、加强引导。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推动国有企业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要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这些内容明显表明奔着问题去的,细读几遍,便发现每句话都是针对现实问题说的,有鲜明的指向。 这次会议研究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回答为什么完善、完善什么、怎么完善的问题。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而现代企业制度则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中心环节。2016年10月在全国国企党建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了“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前再提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其新的背景与新的指向,值得思考与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问题 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举措。截至2023年底,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达到317.1万亿元,比2012年底增长3.4倍,97家国有企业入围《财富》世界500强。中国特色国有企业制度的完善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现代化国家建设有着深远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 当然,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这次会议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开始的关键时刻提出来的。要从中国式现代化这个背景,在历史与现实的联系上、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认识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现代企业制度,并明确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十六字内涵和特征。 1995年,国务院选定了100户国有大中型企业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改革方向,提出力争到20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9年9月,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比较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经济效益明显提高,科技开发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抗御风险能力明显增强,使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 将现代企业制度赋以“中国特色”内涵,是国有企业改革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理念更新与创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国企党建新理念的发展。2016年10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企党建会重要讲话中,创造性提出“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是中央文件第一次规范提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概念。“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列为首要改革任务。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出“推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长效化”。随着国企改革行动的深化提升和改革目标的持续高企,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已经成熟、定型,其实践内涵愈加丰富,体系重要性愈加提升。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既有各国现代化的共同特征,更有基于自己国情的中国特色。”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将“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任务。 新的时代背景,就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提出与实施。中国特色企业制度,决定企业制度的“中国式”属性。中国政治制度、历史传统等与西方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选择也不能奉行西方国家资本主导型的制度机制,不能盲目地一味照搬和套用西方资产阶级的经济学理论。事实上,按照西方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发达国家输出的那一套逻辑和制度实施的大量案例,包括苏联、南美等一些国家,都是不成功的。经过40多年的理论探索和实践检验,我们在学习与借鉴中独辟蹊径,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这次讲话首句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这是在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定位。讲清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也就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组成部分,这是一个根本性的结论。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是什么,就是“中国特色”,体现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构建、健全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具有重大意义。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优势,解决了资本主义固有的生产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有效克服了资本逐利性所带来的局限性,极大地释放和发展生产力。现代企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基本经济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制度,是基本经济制度微观层面的具体实现形式。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能坚持公有制基础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才能坚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才能实现共同富裕,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国有企业为此进行积极实践探索,证明了以“两个一以贯之”为根本原则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具有统筹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和市场经济规律优势的“双优势”,这是其他国家的企业制度无法比拟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领域的集中体现。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是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这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两大决定性优势。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这深刻揭示了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性。其实,国有企业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历史。对比西方的企业制度,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有着诸多制度优势,但其根本是党的领导这个特有的政治优势。只有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的科学理论,才能把其他方面的优势发挥出来。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是完善公司治理。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中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还提出完善公司治理。发端于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在19世纪70年代以前,西方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合一,并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企业治理问题。20世纪30年代以来,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随着现代公司的发展而达到了高潮,企业经营者的控制权不断扩大,公司治理问题更加引起人们的关注。由此,历经市场经济几百年的发展,企业法人治理结构逐渐成为现代大中型企业采用的基本组织形式。当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制度变迁的复杂性,不能简单地认为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就是公司制度,就是把传统企业改制为公司,公司也绝不是普遍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制度安排,因为任何制度都存在优势和缺陷,能够最大限度发挥优势、弥补缺陷的企业制度都应当适用。 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容与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强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必须着眼于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一段话讲了三层意思,一层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性质与必须遵循的原则,一层是内容,一层是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实现目标。 在性质定位后,习近平总书记对现代企业制度进行重申。有一阶段,不少人讲“中国特色”多一些,讲产权的少了。这次重申十六个字,让人们吃了“定心丸”,为我们重新认识现代企业制度提供遵循。这告诉我们,我们党并没有否认推动企业建立健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而是在现代企业的制度前面加上“中国特色”。在中国特色明确后,我们需要尽力解决的仍然是现代企业制度问题。 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化背景下的企业制度。在近现代历史进程中,企业制度是不断演进、不断创新的,所以才会有现代企业制度这样的说法。企业是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具有法人地位的经济组织。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现代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公司则是现代企业中最主要、最典型的组织形式。公司这种企业组织形式不是自然地发挥其功能和优势的,只有按照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法律规范设立、依法运营,才能发挥其作为现代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功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立适合中国国情、顺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制度,是企业制度从低级到高级的转变。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一种新型企业制度。 产权清晰,主要是由法律明确界定出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权利和企业法人财产权利。产权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关键。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它侧重于对财产实体的动态经营和财产价值的动态实现,它不再是单一的所有权利,而是以所有权为核心的一组权力,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支配权等。对国有企业而言,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出资者的财产(包括资金和实物)一旦投入企业,便不能直接支配、不能随意抽回,可以通过选举董事会行使其约束权,以保证投入财产的保值增值。法人财产权表现为企业能够独立地占有、支配和依法处置法人财产,而不受出资者干预,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从而实现出资者所有权和法人财产权的分离。在企业制度中,产权制度是核心、是法定主体对财产所拥有各项权能的总和。 权责明确,是指合理区分和确定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劳动者各自的权利和责任。而企业引入主权机制,让责任制度变得实际,企业的各种事务都自然地有人管理有人负责。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特征实际上就是经济主权制度。在股份制企业中董事会权力最高,经理则自始至终都受到董事会的管理和钳制;而董事会成员往往都是持股人和资本所有者。如果某个持股人的资本达到公司全部资本的一定比数,那么他就拥有了完全控制整个公司的权力,这种架构也体现了经济主权思想。现代企业制度本质上是一种责任制度,而这种责任制度是通过主权力量实现的。出资者按投入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以其出资额对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企业依其全部法人财产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财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企业资产具有明确的实物边界和价值边界,具有确定的政府机构代表国家行使所有者职能,切实承担起相应的出资者责任。 政企分开,是企业与政府机构不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两者分司其职,分负其责。改变各级政府机构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直接经营管理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没有经营管理自主权的状况,使政府机构主要担负经济全局的宏观调控职能,国有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经济主体;要求政府成为一个有为政府,围绕提高治理能力开拓创新,而不是直接干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对国有企业而言,政府作为所有者的代理人,必须通过一套制度使所有者代表进入企业,改革以来进行的“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等就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管好企业,关键是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做到按市场化运营,可以使“无形的手”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经济是一种解放社会生产力的经济管理手段。在企业管理中,如果能够按“无形的手”对员工进行激励和约束,就可以激发人的经济内生动力。 管理科学,要求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系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企业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实现高效运转。一是治理型管控。主要是用于国有企业集团内部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管控,国有母公司对子公司也必须要摒弃过往行政式、机关式的运营管控模式,用好治理型管控模式,不干预子企业日常经营,使子公司有活力、市场竞争力。二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围绕战略规划管理、投资决策管理、全面预算管理、全面风险管理、科技创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产权管理、法律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管理信息化、社会责任管理、党建管理和反腐倡廉管理等方面和环节,全面、完整、系统约束和规范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现管理方式的制度化、集约化、精细化、数字化和流程化。三是努力培育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 需要强调的是,这“四句话、十六个字”的要求并没有提到所有制,国有企业要建立以这“四句话、十六个字”为基本特征的现代企业制度,其他所有制企业也需要制度升级,这也是其他所有制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因为,对于企业制度变迁,除了由政府命令或法律引入实行的强制性制度变迁,还有一种方式是由一个人或一群人,在响应获利机会时自发倡导、组织和实行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这可以降低政府的信息成本,属于社会部分或全体利益主体主动选择的制度变迁。 我们注意,习近平总书记在论述现代企业制度最后一句是“培育更多世界一流企业”。这就是说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最后落脚在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上。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加快建设一批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企业”。用世界一流企业的结果衡量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效果。现在,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跻身世界500强。2023年的世界500强榜单中,中国大陆(含香港)上榜公司数量达到142家,凭借自身的优良业绩和实力,再次全球蝉联第一,也印证了中国企业高质量发展和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事实。同时也说明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平稳发展的强大动力。确实,我国一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具备建设世界一流企业的良好条件。但存在的问题也是明显的,目前国有企业在企业管理和公司治理上,距离现代化、市场化、国际化仍有一定的差距。诸如,经营效率、创新能力、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等企业软实力都有待增强和提升。一些国有企业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仍未完全建立,权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仍然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要致力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难题破解 中央深改委五次会议对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出新的部署,对于怎么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做出的论述,不仅从长久考虑,更着眼于眼前存在问题,有利于破解当前国企改革的难点。当前,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别要重视从重点问题着手。一是破解企业政企不分难点,重在完善企业经营主体地位;二是破解企业制度一刀切痼疾,实施分类施策、加强引导的差异化策略;三是破解党的领导短期行为的现象,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长效机制;四是破解国企管理松懈的难点,完善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五是破解民企风险上升难点,完善民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会议强调的内容,表现出强烈的解决问题意识,显示中国式现代化背景下的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入纵深地带。 破解政企不分难点,重在支持企业经营主体地位。现代企业制度包括多方面,这次突出了经营制度。现代企业制度应当具备制度体系的一般要求,即系统完整性,产权是前提,股权结构是基础,经营是重点,分配是动力、监督管理是保障。这次会议,突出经营制度,表明对企业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的重视。国家对市场进行有效的政策调节,企业要根据市场的发展合法地参与竞争,把握自己的经营方向,从而确立“企”的市场主体地位。目前,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深层次矛盾,关键在于解决政企分开问题。在许多地方,改革的主要推动者和企业改革的主要对象均是政府,企业常常是执行主体,而不是改革主体。公司决策层出现的重复决策、多余审批、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企业经理层说了不算,对其缺乏激励和约束机制,职工缺乏主动性和企业缺乏活力等问题。有一个突出问题要处理好,充分发挥董事会“定战略、做决策、防风险”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作用,让市场主体决定经营,让听见炮声的人指挥战斗。 破解企业制度“一刀切”难题,实施分类施策,差异化发展。由于企业规模、发展阶段、所有制性质等不同,完全按照一个模板、“一刀切”来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是行不通的,必须因企制宜、因企而异,既要考虑独资/全资企业、绝对控股企业、相对控股企业、参股企业等股权结构,也要考虑上市公司、非上市公司等资本市场的要求,还需要考虑企业发展阶段等实际。深化分类改革、分类考核、分类核算,完善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引,优化考核办法,在国有企业实行“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考核。如党组织前置清单,针对党委(党组)、党支部(党总支)等不同类型党组织,前置清单要分类建设,这样才能更有可操作性、针对性。董事会的设置和职权落实也应当分类差异化,不同类型的董事会可以根据定位于规范型董事会、监督型董事会或战略型董事会,并实施差异化的授权。 破解党的领导短期行为难点,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长效机制。要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完善党领导国有企业的制度机制。在国有企业党的领导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需要探索和解决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独特优势的发挥,需要在明确标准、完善法律、优化决策、完善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进一步努力,重要的是建立机制制度。一是明确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标准。实践表明,组织落实、干部到位、权责明确、监督严格,是实现“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四个标准。二是通过“党建入章”实现组织落实,把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三是通过“双向进入、交叉任职”“一肩挑”实现干部到位,把干部“融入”治理主体之中。四是通过明确党委(党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三种权力,科学划分各治理主体权责清单,实现权责明确,把党组织“融入”决策事项和决策流程之中。五是通过党内监督、党组织对董事会经理层监督、董事会自身制衡等,实现监督严格。这些,都要以机制制度形式长期保持下去。 破解国企管理松懈的难点,完善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两处讲到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前面是对性质的规定,后面的公司治理,则落脚在加强对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任务的安排,表明国有资本监督管理上是有差距的。目前,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的问题不少。管理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还有国企高管腐败、薪酬控制失衡、境外资产管理、资产会计信息失真、监督机制乏力的问题对管理、监督工作效果及实效性产生一定影响。健全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出资人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巡视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社会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机制,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完善权责清单管理,动态优化授权事项,构建上下贯通、实时在线的数字化智能化监管体系,提升国资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 破解民企风险上升难点,完善民营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不是国有企业的专利,如果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民企不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对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来说是不完整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规模上都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滞后的情况,企业治理不规范、经营管理体制不健全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民营企业提质增效。很多民企存在较为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停留在“人治”阶段,离“治理现代”仍有不少差距。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领域使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赛道上,有利于切实落实制度和法律上国企民企的平等对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民营经济的内容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注重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民营企业要从这六个方面着手抓现代企业制度。 迈入新征程,国有企业一定要把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一项战略性任务扎实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深改委五次会议上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观点、新论断、新思想,涵盖了国有企业地位作用、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发展、国有资产监管和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以及民营企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形成了一个有机联系、全面系统的体系。国有企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坚决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统一,使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高质量发展、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过程中书写国有企业的新篇章。 (编辑:思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