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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中工会组织的作用”专题采访会(4)

时间:2014-06-18 17:12来源:中新网 作者:人民网
2009-3-9 17:28 香港明报记者 说: 谢谢,我是香港明报的记者,有两个问题要问张主席。第一,珠三角正在进行产业转移的政策,很多产业转走了,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请问工会的意见。第二个问题,工会前段时间公布有

  2009-3-9 17:28

  香港明报记者 说:

  谢谢,我是香港明报的记者,有两个问题要问张主席。第一,珠三角正在进行产业转移的政策,很多产业转走了,导致大量农民工失业,请问工会的意见。第二个问题,工会前段时间公布有敌对势力渗入农民工维权的问题,可不可以详细介绍一下是什么样的敌对势力,怎么样渗入农民工维权的问题。谢谢。

  2009-3-9 17:29

  张鸣起 说:

  第一个问题,珠三角实行产业转移,造成大量农民工失业问题我们是这么看的,因为企业的转型升级是它发展的自身需要,对于转型升级工会是表示支持的,但是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工会要求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通过培训能够适应转型之后需要的农民工,要保留、稳定他们的工作岗位;不能够适应需要的,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给予补偿,使他们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同时,工会要通过自己的工作,帮助他们到新的工作岗位就业。

  2009-3-9 17:40

  张鸣起 说:

  第二个问题也牵涉到农民工。大家可能都知道,农民工这个群体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乃至于很长的一个时期之内,可能是需要全社会大家都来关心,或者是叫重点保护的群体,对这个群体的关心和保护,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全国总工会从自身职责出发,采取了很多的措施,以维护这些职工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和就业上的一些问题。农民工作为职工队伍中的一部份,是工人阶级新的组成部分,它的团结和统一历来是全国总工会高度关注的。我们认为,工人,包括农民工在内,只有团结起来才有力量,只有团结统一,才会有更大的力量,才能使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和实现,也才能使他们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得以巩固。所以,对这个问题我们一直是高度关注的。我们感到确有一些人,打着关心、维权的旗号,从事破坏和影响职工队伍包括农民工队伍团结统一的活动,我们一直反对这样的行为。我们在强调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同时,也提醒各级工会,要警惕这样一些会影响、破坏农民工和职工队伍团结统一的行为。谢谢。

  2009-3-9 17:41

  广州日报记者 说:

  谢谢主持人,我是广州日报的记者。我想问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农民工如何在城里继续工作的问题。不知道张主席是否同意这样一个说法,城市化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农民变成城里人的过程。现在很多农民工返乡有反映是他们在城里没有家的感觉,尤其是在户籍等问题上有差别对待。我不知道全国总工会的反映,因为这里也有提到,要稳员增效,如何实现真正的变成城里人,全国总工会有没有什么相关的看法?第二,刚才也有提到工会的一个级别的问题,特别是在企业中,工会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级别?它的费用开支、收入是从哪里来?成员是否真的是工人,或者是在日常的运营中,如何给企业家带来压力?如何能够让企业听工会的话?这些我们也要详细了解一下。

  2009-3-9 17:42

  张鸣起 说:

  农民工到城市的问题,工会把农民工作为工人当中一个新的成员,当成一个新的组成部分,他们到城里来工作,到一个企业来工作,他们就是这个企业中的劳动者,就是这个企业的职工,我们在这些方面要做的是:第一,要维护他们的利益,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他们在企业工作,不管你是农民工,是从城市来的,还是从农村来的,大家都要同工同酬,都要一视同仁。他们遇到了困难,我们也要帮助他们解决。

  2009-3-9 17:44

  张鸣起 说:

  一部分农民工通过来城里工作就留下来了,一部分又回到了农村去,所以有了“农民工”这样一个名字。经过多年的发展,工会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组织体系,很多已经覆盖到乡村,所以我们可以从城市工会和农村工会两个渠道帮助他们,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09-3-9 17:45

  张鸣起 说:

  关于企业工会组织的级别问题。一些国有企业的工会主席享受企业副职待遇,我们全国总工会是支持也是倡导的,在《中国工会章程》中也是有体现的。在一些非公有制企业当中,我们也提倡工会主席享受企业副职待遇。工会的费用,按照《工会法》,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是从工资总额当中提取2%作为工会经费。企业工会干部虽然是企业的员工,但是他是职工选出来的,代表职工利益,依法开展工会工作。谢谢。

  2009-3-9 17:51

  检察日报记者 说:

  谢谢主持人,我是检察日报和正义网的记者。工资增长是扩大内需,也是长期扩大内需战略的一个保证,建立一个正常的工资增长的机制,在目前金融危机的情况下也遭遇了一些问题。之前一直有报道称工资条例或者是《工资法》在起草过程中,基础是建立一个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请问这部法律的起草是否还在进行,调整的范围是哪些用人单位,有没有哪些关键性的问题可以透露。

  2009-3-9 17:53

  张鸣起 说:

  建立工资增长的机制是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来的,也是党的十七大当中提出和强调的一项制度。这项制度也得到了法律的认可,就是工资集体协商。这个制度要求,在企业经营状况比较好、效益比较好的情况下,通过工会和企业的协商来提高企业职工的工资,以使他们能够共享企业发展成果。同样的,在企业经营遇到困难,效益下滑的时候,还是要坚持这项制度,通过工会和企业的协商,尽量不降薪、少降薪,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当前,更应当深入地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总理的报告中也讲到,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和职工协商薪酬等问题。《工资法》正在起草当中,因为还没有到征求意见这个层次上,所以这个问题建议你向有关的立法部门做进一步的了解。谢谢。

  2009-3-9 17:57

  钟雪泉 说: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采访活动到此结束。谢谢张主席,谢谢各位领导,也非常感谢各位记者的参加。我通知一下,下次采访活动安排在3月11日的上午,在新闻中心,邀请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有关领导同志接受记者朋友的采访,欢迎大家的参加。谢谢。

  2009-3-9 18:00

  中新网 说:

  专题采访到此结束,谢谢。

  2009-3-9 18:00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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