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9 17:01 常毅民 说: 面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总工会在全国广大职工中开展了“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这一竞赛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对于引导职工与企业同舟共济、共度难关、共谋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我们了解,到目前为止,参加这一活动的企业有100多万家,这对调动职工积极性、调动职工信心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有党中央的正确领导,有企业职工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努力,我们对战胜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充满着信心。谢谢。 2009-3-9 17:09 张鸣起 说: 我来回答第二个问题,关于山东规定裁员20人以上要报劳动部门审核批准的问题。首先,山东省的这个规定是遵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作的。《劳动合同法》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为了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规定企业在遇到一些问题进行裁员的时候,一次裁员超过20人,或者是超过企业职工总数的10%以上的,要报劳动部门批准,要和工会协商,听取工会的意见,这是《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这次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冲击当中,国务院也发了一个文,重申了这样一个规定,这说明中央、国务院非常关心职工利益,非常关心劳动关系的稳定。为了落实这些规定,国家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这三方一个是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部门,一个是全国总工会,还有一个是企业方面代表,即企业家联合会,三方也下了这样一个通知,要求企业、工会来贯彻《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贯彻国务院文件的要求。同时,全国总工会也要求各级工会,在应对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带来的冲击中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企业提出裁员的时候,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审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与企业共同协商,把这个事情有序地开展好。如果企业没有接受工会的意见和建议,工会认为这个意见和建议还要坚持的话,要向劳动部门反映,希望劳动部门从行政执法的角度注意,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实行裁员,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全总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即是“保岗位”,要求企业工会主动提出这方面的要约,与企业一起承诺“不裁员、少裁员,不减薪、少减薪”。谢谢。 2009-3-9 17:10 大公报记者 说: 谢谢,我是大公报记者。现在金融危机向实体经济蔓延以后,国内和国外很多外资企业出现了困难,有人认为去年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是对经济的冲击。国家部门和工会对新的《劳动合同法》的执行会不会有放宽的地方?谢谢。 2009-3-9 17:12 张鸣起 说: 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当中的情况,各位可能也知道,《劳动合同法》也是大家都非常关心的一个问题。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过执法检查,政协也搞过专门的视察,全总也搞过这方面的调查,结果大家可能也知道,一年下来,《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促进企业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从调研和执法检查的情况看,劳动合同短期化这种大家都认为需要纠正的现象得到了有效的纠正。我们掌握的数字是,去年签订长期劳动合同的数量在上升,有些省份达到了60%以上,有些是70%,签订合同短期化的现象有所下降,特别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造成劳动用工混乱的现象得到了遏制。调查的数据显示,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已经达到了90%,有的省份甚至更高一些。在这当中,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劳动合同,在工资补偿方面、裁员方面,他们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维护。 2009-3-9 17:13 张鸣起 说: 去年下半年以来,受金融危机的冲击,一些企业遇到了一些困难。我们感到,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法》更加发挥了积极作用。比方说,一些企业被迫裁员,大概有2000万农民工解除了劳动关系,这么大的量没有引起什么震动,这得益于《劳动合同法》对裁员、对解除合同作了一些程序上的规定,使这种活动有序地进行,维持和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另外,在这当中,不论是工会主导要开展的“共同约定行动”也好,还是劳动关系三方下文件提出要稳定劳动关系也好,其基础就是《劳动合同法》规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企业要与工会进行平等协商。就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基础,才可以搞这样的活动,也是因为有了《劳动合同法》的保障,所以这些活动和规定才能得以顺利进行。所以我们认为,《劳动合同法》还是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实施,特别是在企业受到金融危机冲击、经营困难的情况下,更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使裁员、减薪等等都能够规范,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维护整个社会的稳定,也维护职工的权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谢谢。 2009-3-9 17:19 工人日报记者 说: 谢谢主持人,我是工人日报的记者。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鼓励和支持困难企业与员工协商薪酬,采取灵活用工、技能培训等办法,尽量不裁员,请问张主席,工会对此如何理解?刚才您也提到了开展共同约定行动也好,或者是贯彻《劳动合同法》也好,如何既能够维护职工权益,又能够使企业度过难关? 2009-3-9 17:22 张鸣起 说: 我们工会也在学习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也在就工资集体协商等问题研究在新形势下如何推进。集体合同部负责这方面的具体工作,这个问题请张建国部长回答。 2009-3-9 17:22 张建国 说: 刚才提到总理报告中讲到协商薪酬的问题,我认为这不是总理第一次提了,因为温总理在去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到建立企业集体协商制度。集体协商制度在我们国家是有法律依据的,《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对集体协商都做了规定。在当前企业遇到经济困难的情况下,我们认为更应该运用好平等协商这个工作机制来协调劳动关系矛盾。当前企业困难,所以劳动关系中确实面临着很多矛盾,这些矛盾大多数都涉及到职工的切身利益。解决这些问题一个非常好的办法就是平等协商,通过工会代表职工和企业就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劳动关系中的一些矛盾进行协商,从而达成一致,这对于稳定劳动关系、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都是非常有益的。过去中国工会在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方面做了很多的工作,和劳动部门、企联一起,推动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不少的企业通过这种机制签订集体合同,解决了大量的劳动关系矛盾。温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再一次强调要协商薪酬,我认为主要的还是要通过这种协商,使职工能够理解企业的困难,使企业能够尊重职工,使利益关系矛盾能够得到很好的处理。谢谢。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