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通过健全法律和司法体系、加强监督执行法律规章的独立机构来防止腐败。国会相继通过了诸如禁止公司向联邦公职候选人捐款的法律(1907年)、竞选经费公开法(1910年)等一系列防止腐败的法律,建立了司法部公共廉洁处、联邦调查局和独立检察官等起诉公共腐败行为的联邦刑事机构,来保证政府遵循高度透明性、强烈责任感和权力限制原则,以此抑制腐败。至1914年前后,美国腐败指数已经降低到0.16的最低水平。 (二)在经济领域,美国联邦政府意识到,绝不能允许任何一个团体控制其他所有人的命运 必须对贪婪的资本主义及其对国家自然资源的掠夺进行“刹车”。如同美国总统威尔逊所言:“我们的任务不是为了任何单个利益,而是为了作为整体的国家利益服务。”联邦政府开始有意识地充当公正裁判的角色,根据普遍的民意倾向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相互冲突中采取适度的平衡规范原则,最突出的举措就是美国开始认真执行反托拉斯法。1890年美国通过的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最初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1890—1900年间,法院只受理了17起反垄断案件。但是随着社会呼声日益强烈,联邦政府开始强化反垄断法的实施。1901—1912年间,美国发起了94起反垄断案件调查。依据反托拉斯法,美孚石油公司、北方证劵公司等一批垄断企业被拆散。《食品和药物纯净法案》和《肉类产品监督法案》等涉及民众生命与健康的法律相继出台。环境保护越来越受重视。美国最高法院对于许多案件的判决开始顾及社会的呼声,在维护私人产权和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利方面寻求平衡,并努力使其判决适应现代的需要,目的是为了创造一个更公平的竞争环境,使政府能够更有效地处理时代问题。 (三)在道德层面,自由主义思想虽仍是美国的底色,但是美国社会各界逐渐认识到,民主需要包含一个社会的维度 美国哲学家杜威认为:“自由总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个人问题。”政治学家克罗利认为:“真正有益的和标准化的民主目的是要让民主组织机构能够代表个人成就和社会进步的共同利益,而不仅仅是个人自由或权利平等。”过度地忠实于自由放任的自由主义已经严重地损害了美国的民主。放任自由的自由主义信念逐渐被一种新的信念所取代,即为了在一个非常复杂的工业社会中保证人民的自由和维护民主制度,必须对自由主义进行调整和修正,民主社会应该为所有人而运行,在坚持自由主义的同时,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大家是互相联系在一起的,每个人都应该有一点对他人的社会责任。因此,在公共对话和政策制定中,必须在个人自由和社会责任之间进行平衡,需要用社会责任意识来平衡个人主义。这种自由才是真实的自由。 (四)在外部事务处理方面,美国认识到,避免同世界主导性大国发生直接冲突是十分重要的 “美西战争”之后,美国对外行为保持了相当的克制。美国外交的注意力一直放在拓展本国的商业利益上。根据自身核心利益的需要,美国将国防建设的重心放在海军建设上。从1904年开始,除个别年份之外,美国海军的财政开支一直超过陆军。对于当时世界主要大国之间的矛盾,美国尽力避免直接介入。在处理与周边国家的外交事务时,美国也开始调整政策,通过加强贸易往来、直接投资的方式来促进同周边国家的经济联系,以减轻周边国家的疑虑,使美洲逐渐变成美国稳固的战略基础和支撑,保证美国的崛起始终在相对较为充裕的安全环境下进行。 三、美国的崛起经验对中国的启示 当今中国正在朝着实现伟大复兴梦想的方向前进,同时也面临着一些现实的严峻问题。这使一些国人产生了疑问,中国梦能够顺利实现吗?我们可以从美国崛起的若干历史经验获得启迪。正如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里所说:“我们把视线转向美国,并不是为了亦步亦趋地仿效它所建立的制度,而是为了更好地学习适用于我们的东西。” (一)必须坚定地明确和维持一种社会广泛认可的价值观,以最大限度地达成社会共识 崛起的大国必须具有足以凝聚本国人民的意识形态,否则崛起难以维系和持续。美国在崛起过程中一直坚持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因为这是美国民众所广泛接受和认可的思想,是美国价值观的核心,它对于美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任何一种意识形态在经济和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的时候都不可能保持不变,都会发生一些问题,因而需要不时进行自我调整。美国进步主义运动兴起的重要原因就在于此。但是进步主义运动从来没有怀疑过美国的基本价值观。同样的原因,中国也必须具有为社会广泛接受和认可的价值观才能促成中国社会与经济的顺利发展。在当下的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仍然是被我国最多数的民众所接受和认可的价值观。因此,我们必须坚定地维护自身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上才能建立起广泛的社会共识,才能使举国上下始终保持有效的战略定力。 (二)要坚持与时俱进的有效制度改革,使国家制度能够适应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变化 美国依靠比当时世界主要强国更广泛、更深入的制度改革实现了国家的迅速崛起。当下中国迅猛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说明,我国的制度是适合中华民族复兴的制度。然而,没有一种制度是完美无缺的,当前中国所面临的种种问题反映了我们制度层面还存在种种缺陷,需要进行有效的改革。 首先,要明确政府在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行政部门要简政放权,能够由市场决定的坚决由市场来主导,不该政府管的坚决不管,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有效运行也要求政府对市场监管要更加有效,所以政府的监管必须非常严格和细腻,特别是在涉及民生的食品、药品和环境保护等问题上,需要根据社会对公共服务的需求来确定政府相应的人员和财政规模。 其次,立法部门要吸收社会不同阶层的代表加入。国家崛起的过程也是公民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公民的精神得到充分抒发的过程,需要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来充分保障。一部法律的出台必须体现社会各阶层最广泛的共同利益,所以立法机关代表的广泛性在多元化的社会中是必须的。 再次,司法制度的完善是极为重要的。从美国崛起的经验看,司法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在维护私人产权与维护公共利益方面保持平衡。一方面,必须通过有效维护财产权利和契约权利来给个人以更多的释放能量的机会以保证国家经济活力的持续,这是一个国家具有创新能力的重要根源,美国的崛起同一大批富有创新意识的企业家的兴起是密不可分的。另一方面,司法制度要维护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公共利益和公共权利。公平的判决有利于缓和社会的急躁情绪,保持社会的平和与稳定。为此,宪法必须取代普通法成为国家权力和个人权利合法性的最后仲裁者。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