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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内鬼车牌”,挑战拍卖车牌公平性

时间:2015-06-11 10:12来源:新京报作者:宋杰
“内鬼车牌”高达5000张,前后长达十年。几乎自上海开始拍卖车牌之时,国税局里的蛀虫就开始搞内外勾结的“内鬼车牌”。这些“内鬼车牌”也严重挑战了“限牌”、拍卖车牌的公平性。

  议论风生

  “内鬼车牌”高达5000张,前后长达十年。几乎自上海开始拍卖车牌之时,国税局里的蛀虫就开始搞内外勾结的“内鬼车牌”。这些“内鬼车牌”也严重挑战了“限牌”、拍卖车牌的公平性。

  上海实施私车额度拍卖(俗称“车牌拍卖”)11年了,近日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却曝光了几乎与上海“拍牌”相伴始终的内外勾结、违法发放车牌的黑幕。

  据《上海商报》记者旁听庭审后做出的报道: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某、蒋某某与黄牛陈某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等多种手段,骗取私车额度,致使5000张“内鬼车牌”汽车上街,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内鬼车牌”高达5000张,前后长达十年,也就是说,几乎自上海开始拍卖车牌之时,国税局里的蛀虫就开始搞内外勾结的“内鬼车牌”。这些“内鬼车牌”严重挑战了“限牌”、拍卖车牌的公平性。

  从技术层面分析,一是因为国税、车管部门之间没有信息联网,导致国税部门内鬼伪造、涂改单据骗取车牌的行为,车管部门十年都没有发现问题。其次,是因为车牌管理本身的复杂性,比如只能在上海郊区行驶的“沪C”牌照,游离于“拍牌”制度之外。

  但放在更宏观的层面上,还是不成熟、不彻底的“拍牌”制度,本身酝酿了巨大的腐败寻租空间。因为车牌拍卖价的高企,上海的车牌有“史上最贵铁皮”之称。在舆论压力之下,上海市近年来逐步实施了“价格警示”制度,其实是限制了拍卖中的“价高者得”机制,实施拍卖者限入、叫价限高。目前的上海车牌拍卖,其实是一个“拍卖+摇号”的机制,你就是愿意花8万元买“铁皮”,却只有不到5%的概率能拍到车牌。这堪称市场失灵+管制失灵。在这个背景下,“嗜血”黄牛自然会和政府部门里的一些腐败分子勾结,搞出这种“内鬼车牌”。

  值得一说的是,上海相关部门在处理这起“内鬼车牌”案时,并没有主动披露案情;直到此案审判阶段,才由旁听的媒体记者曝光。上海有关方面也没有公开追究相关官员的监管责任,对于5000张“内鬼车牌”是否依法予以撤销,也没有一个明确说法。

  大而言之,不受监督的权力会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会生绝对的腐败。中国一些特大城市“限牌”的初衷,当然是好的;但“限牌”的行政管制,也容易滋生巨大的腐败空间。

  所以,保障“拍牌”“摇号”的公平透明,是实施“限牌”城市必须坚守的底线。“内鬼车牌”挑战了“限牌”的公平底线,应该进行全面的调查问责,而问责也不能止于一两个具体的办事人员和黄牛。

  张和(学者)

  延伸阅读:5000余张“妖牌”流入上海交通网络

  “沪牌”惊天骗局:税单上玩花样办出车牌 10年获利2.2亿元

  上海商报 记者 宋杰

  交100元手续费也就算了,但是连排队的机会都得不到;即使排到了,愿意花8万元买“铁皮”,却只有不到5%的概率能拍到——这便是当下沪牌拍卖的现状。如今,拍一张沪牌越来越困难,却有这么一个犯罪团伙通过违法手段获取上海车牌长达十年,轻而易举地将车牌额度骗出并上牌使用,致使5000张“妖牌”(即用真实身份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了沪牌上牌手续却没有经过拍牌程序的牌照)流通在上海交通网络之内,非法获取利益高达2.2亿元。

  商报记者近日在上海市某中级人民法院旁听了这起案件。该案件暴露出了沪牌在拍牌和上牌过程中的诸多漏洞,无疑为沪牌的监管程序敲响了警钟。

  犯罪手法

  税局人员与黄牛“里应外合” 避开拍卖得以上牌

  商报记者从旁听两天的庭审中获悉,2005年1月至2014年3月间,原上海市某国税局科员傅某某、蒋某某与黄牛陈某某等人通过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上偷盖真章或涂改、拼接并加盖假章等多种手段,骗取上海市客车额度。在长达近十年的时间里,无论是税务机关还是额度审核管理部门都没有发现客车额度的异常现象,正是因为监管上的薄弱致使该团伙有机可趁、肆意妄为,最终变本加厉获取非法利益达2.2亿元。

  记者了解到,该团伙一共使用了三大类共计五种手法来达到诈骗额度的目的。第一大类共有三种犯罪手法,该类方法主要采取里应外合的方式,通过税务机关内部人员与黄牛的配合,伪造更新单,获取完税凭证后,在完税凭证上伪造车牌额度,最后骗取车牌管理机关注册登记上牌。

  第一种犯罪手法是黄牛陈某某等人首先到二手市场购买空白的车辆退牌单,将虚假的车牌信息予以填写、整理后,以其找来的客户的名义将材料交给税务机关缴纳购置税。之后,陈某某等人将填好的退牌单交给在税务机关负责收取材料的傅某某,傅某某将材料流转给负责资料归档的蒋某某,最后蒋某某将敲完“转籍”或者“退牌”字样的购置税完税证明副联交给陈某某等人。

  该手法最为关键的部分在于,拿到完税证明副联后,陈某某等人将原先的“转籍”或者“退牌”字样涂改成“私拍”,加盖上蒋某某事先私刻的“私拍”字样章和校正章。这样,原本是“转籍”或者“退牌”性质的完税证明单悄然变成了“私拍”性质的完税证明单,黄牛便可拼接此单直接到车牌管理机关上牌,堂而皇之地避开了车牌拍卖流程。

  第二种犯罪手法的基本流程与第一种一样,略有不同的是,在这一手法中,蒋某某并不在完税证明的副联上加盖“退牌”或者“转籍”章,取而代之的是,他首先将未盖章的完税证明副联拿出来,让陈某某等人复印后在复印件敲上事先私刻的“退牌”或者“转籍”章,再复印后交给蒋某某归档,原件则由陈某某等人敲上私刻的“私拍”章,用以骗取沪牌上牌。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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