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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2)

时间:2013-08-16 09:17来源:《求是》 作者:杨绍华 申小提
坚定不移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 者: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非常关注,请谈谈如何认识公正司法与司法公信力。 周 强: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司法

  坚定不移加强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记 者: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公正司法非常关注,请谈谈如何认识公正司法与司法公信力。

  周 强:公正司法是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环节,是中国梦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公正司法,就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没有社会的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中国梦。司法公信力体现的是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信任程度。司法具有较高的公信力,是司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公正是公信的基础,而公信力则是司法权威的前提。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各级法院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靠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

  记 者:公正司法的核心问题是确保办案质量,法院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

  周 强:审判质量是司法公正的基础,提高审判质量是从法院内部确保公正司法的着力点。各级法院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依法保护一切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益,使受到侵害的权利得到保护和救济,使违法犯罪行为受到制裁和惩罚。要规范法律适用,严格裁判标准,规范自由裁量权,提高庭审质量,对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裁判处理公正,审判程序合法,法律文书规范,确保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要重视发挥二审、再审和信访工作的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并通过案例分析、个案指导、业务培训、工作交流等方式,不断提高办案质量。

  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提高审判质量的重要保障。在一些地方,法院工作受到的干预还比较多,司法地方化、行政化倾向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级法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事,严守法治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决防止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敢于排除各种干扰,建立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机制。

  记 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开至关重要。最近,最高人民法院一批裁判文书集中在网上公布,迈出了司法公开的关键一步。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周 强:推进司法公开,是促进司法公正的有力举措。让当事人在审判过程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必须摒弃“司法神秘主义”,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不仅要敞开法庭大门,还要创造和利用好多元的司法公开载体;不仅要公开庭审过程和结果,还要公开裁判依据和理由;不仅要公开案件审理,还要公开人民法院的其他审务工作。

  我们将建立健全公众开放日、旁听庭审、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等制度,让公众近距离接触司法。目前,《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已经正式开始实施,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新一批裁判文书已经在政务网站上集中公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是人民法院逐步走向司法自信、大力强化司法公信的重要标志,有助于提高司法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强化司法监督,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办案法官的业务素质,有助于促进全国法院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的统一。

  今后,要加快“中国裁判文书网”建设,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年内要实现上网公开,地方各级法院也要进一步扩大裁判文书公开范围。要完善旁听庭审制度,努力满足群众旁听需求;对社会关注的案件,要通过庭审直播、录播等方式及时让公众知晓案件进展情况,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推进审理过程的公开、庭审的公开、裁判文书的公开、民商事案件执行的公开,以公开来促进公正。我们强调的是依照法律规定公开,通过公开推动每一个案件审理都能够做到公正,从而不断积累司法机关公信力,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记 者: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是影响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因素,请问,法院如何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权利?

  周 强:没有良性的法官与律师关系,要实现司法公平正义几乎是不可能的。无论是饱受诟病的个别法官与律师交往过密、称兄道弟,“权钱交易”;还是相反,法官与律师相互提防、互相贬损,不敢交往,都不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应当说,尊重和保障律师的权利,就是尊重和保障当事人和公民的权利,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规范法官与律师的关系,把忠于宪法和法律、维护司法公正、捍卫公平正义作为共同的价值追求,在工作中相互独立、彼此尊重、积极合作、互相监督,杜绝不当交往,共同担当起推动法治进步的重任。要坚持居中裁判,不偏不倚,正确掌握和运用法庭规则,发挥好法官对庭审的主导作用,维护法庭尊严和庭审秩序。要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切实保障律师阅卷、举证、质证、辩护等权利。要认真听取律师的辩护和代理意见,充分发挥律师在依法认定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共同促进司法公正。

  记 者:请问,人民法院如何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

  周 强:冤假错案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极大伤害。各级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信心。

  首先,要认真学习、正确适用刑法修正案(八)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严格遵守法律程序,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等原则,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民商事、行政等各个审判领域都要坚决防止冤假错案。其次,要健全完善预防和纠正错案机制,吸取错案教训,完善案件质量监控体系,案件审理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把好关口,都要负起责任,绝不能走过场,尽最大努力保证公正裁判。第三,要坚持依法纠正错案,发现一起、查实一起、纠正一起。这是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体现,是司法自信的表现,也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这项工作做细,通过依法纠错,使正义最终得以实现、受害者得到赔偿、责任者受到追究,使纠正错案成为推进公正司法、保障人权的正能量。第四,要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与公安、检察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工作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共同防止冤假错案。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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