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汤计立即写了第二篇内参《呼市“系列杀人案”尚有一起命案未起诉让人质疑》。很快,这篇内参也受到了批示。 巧合的是,批示做出后不久,赵志红在看守所里写下了一封寄给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检察院的“偿命”信。 信中写道:“我是‘2·25’系列杀人案嫌犯赵志红,我于2006年11月28日已开庭审理完毕。其中有1996年4月18日(准确时间是4月9日)发生在呼市一毛家属公厕(的)杀人案,不知何故,公诉机关在庭审时只字未提!因此案确实是我所为,且被害人确已死亡!”他向检察院申请派专人重新落实、彻查此案,“还死者以公道!还冤者以清白!还法律以公正!还世人以明白!让我没有遗憾的(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一位看守所的警察把这封申请书的复印件亲自送到了汤计手里。 汤计并不认识这位警察。他走进汤计的办公室,先掏出证件证明身份随后把申请书的复印件交给了汤计。他说担心这封申请书最终无法到达高层,希望能通过汤计让“大领导”看到。 没有再多说一句话,这个警察就转身离开了。他转身走出办公室那一刻,汤计说他非常感动。他从这名警察身上看到了一种发自内心的使命感,以及强烈的责任心。 来不及多琢磨,汤计为这份《偿命申请书》加了一头一尾,当天就写成了一篇加急情况反映《“杀人狂魔”赵志红从狱中递出“偿命”申请》,发往北京。 此后,汤计的焦虑便锁定在赵志红身上。赵志红已审理完毕,尽管少了一件命案,依法仍能判处死刑。然而赵志红一死,“呼格案”可能便永无大白天下之日。 幸运的是,赵志红案没有继续进行。自寄出那封偿命申请书后,他已在看守所等待了8年。 汤计觉得,这是来自冥冥中的神助。“如果这个案子不是遇到那么多有良知的警察,不是遇到政法委书记宋喜德、常务副书记胡毅峰的开明领导,可能从一开始就被压下去了。所以,并不是依靠我一个人的力量,才走到今天。” “严打有缺点,但不能把办错案都推到严打上” 汤计说,他的报道原则是“有喜报喜,有忧报忧”。不过,他多用内参来传递“忧”,公开报道中更多地报“喜”。“面对社会公众时,媒体还是要更多报道正能量,看到这个社会好的一面。” 于是产生了一个有趣的反差。为“呼格案”伸冤,依靠的是法律、证据和程序正义;而谈到为何选择内参的形式时,汤计说,“因为领导的批示比外部舆论更有力量。”在谈到如何依靠媒体舆论监督执法者时,他认为“媒体和执法者不应成为对立关系”。 “不要光盯着他们的缺点,他们也是人,你和他有什么不同?”他掷地有声地说,“媒体应该和他们交朋友。” 他甚至也会通过内参为他们排忧解难。 比如,2009年时,汤计了解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存在干警严重老化的问题,平均年龄达44.6岁,并且由于城市扩张,人口膨胀,原有的干警编制已明显不足。基层警察长时间得不到休息,有的还得了抑郁症。 汤计为此写了内参。中央增加了1万个文职政法编,警力不足得到极大缓解。 不过,他的另一则颇有份量的内参,恰恰也针对内蒙古公安系统的。 大约在2003年,汤计得知,包头市公安局有一起极其恶劣的私设行刑室事件,主人公是公共交通治安分局刑警三中队原队长李建华。李建华私设的行刑室里,有手铐、脚镣、大头针、手摇电话机等特制刑具,大头针用来插指甲缝,老式手摇电话机则用来上电刑。通过这间行刑室,李建华常常不立案就抓人,用刑逼迫对方送钱,钱一到,就放人。包头市大大小小“混混”,或有过犯罪前科的人,只要听到“李建华”的大名,就会毛骨悚然。 汤计立刻核实情况,写成内参。2013年底,李建华因犯有受贿罪、非法拘禁罪和徇私枉法罪,获刑17年。案件审判后,汤计才转为发表公开报道。 有时,他还充当不收佣金的“中间人”。 大约三年前,一个18岁的卖淫吸毒女“二进宫”,劳教戒毒所为节省经费,没有例行体检,但女孩事实上已经怀有宫外孕,不久便突发大出血,最终抢救无效死亡。 家属到戒毒所讨说法,又找到汤计维权。汤计没有报道,而是直接从中斡旋,最后戒毒所赔付了20万元,事情平息。 汤计同意是戒毒所的疏忽导致女孩死亡,但他认为戒毒所并非有意为之,女孩怀有宫外孕是任何人都没想到的意外。在他的判断准则里,“这是可以被宽恕的”,所以他选择不报道,但要为双方“解决问题”。 家长观念、“善猜公权”以及传统的善恶因果观,统一在体制内媒体记者这个社会角色身上,汤计形成了自己的正义观——对主观动机看得极为重要。 比如,在呼格吉勒图案复查过程中,他一直善意地认为证据丢失,系搬家时无意所为。然而对于“呼格案的错误部分系当时的严打政策造成”的议论,汤计却十分不齿。“严打是要求从严、从重、从快,但没让乱打。”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据我了解,呼格案的二审审判长,没有看卷就判案,甚至签字都不是本人,这也是严打让做的?严打有缺点,但不能把办错案都推到严打上;总批评制度,但再好的制度,执行的人不好,一样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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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的父母李三仁、尚爱云听到再审结果后与新华社记者汤计相拥。图/新华 “体制内体制外,又能有多大区别?” 加急的情况反映“偿命申请”发出后,再获中央批示。但内蒙司法系统果然没有收到赵志红寄出的原件。 汤计还曾为此找到时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宝玉,说:你那里有“肠梗阻”啊!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