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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逃犯”:山西新绛县征地风波调查(2)

时间:2015-01-12 17:15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韩永
文春德,1950年生人,做过17年小学教员,做小学校长的父亲去世后,他离开学校,榨过油,养过鱼,搞过建筑,承包过鞋帽厂。1992年,与村里六七个人一道,向新绛县有关部门举报时任村支书贪污,最终调查属实,该村支

  文春德,1950年生人,做过17年小学教员,做小学校长的父亲去世后,他离开学校,榨过油,养过鱼,搞过建筑,承包过鞋帽厂。1992年,与村里六七个人一道,向新绛县有关部门举报时任村支书贪污,最终调查属实,该村支书被撤。在这一过程中,他开始翻阅有关的法律文件,也开始留意中央的有关政策。现在,他能流利地背出《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中的重要条文,并对中央的最新政策了然于胸。他随身带了一本厚达几百页的法律汇编,与农村有关的主要法律几乎尽在其中。

  除了文春德,村里一些识字的农民也开始学习法律。孩子的帮助和电脑的普及,让此事的成本大大降低。农村要推行什么政策时,老人会给在城里工作的孩子打电话,或者自己在电脑上查询,合法与否一目了然。一些基层官员此前所仰仗的信息垄断,正在一点点地被打破。

  过去,官员在推行一项政策时,通常会说,这就是上面的政策,农民半信半疑,却无从考证。而现在,古交镇党委书记再说这话时,却被文春德连“将”了三“军”。

  这说明,农民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气场正在发生转变。与农民为了维护自身权益不得不自学成才不同,基层政府的治理方式,由于可以仰赖触手可及的强制,似乎没有发生多大变化。他们的施政模式通常还是从政绩出发,以招商引资带动项目开发,从农民的土地增值中获得地方财政,并最终依赖这一路径获得提拔。

  但这一模式有两个难以回避的问题:一是与农民争利的问题;二是合法性的问题。在信息的传播存在障碍的情况下,这两个问题都不是太明显,但在信息充分流动的情况下,农民对这两个问题看得越来越清楚。北王马村的村民说,他们怀疑政府征用了土地之后,再招拍挂出去,这样一转换,土地的价格就会上涨百倍。离北王马村几里远的新绛县新城的房价,借助于教育资源的集中,已经上涨到每平米4000元左右。

  基层官员的法律意识似乎也不见提高。在政绩的驱动下,他们通常会在发展与合法性之间选择前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占用基本农田的,不管占用多少,都需要国务院批准,但很多发生冲突的农地征用,都没有取得国务院的批文。在北王马村的征用过程中,文春德一再追问国务院的批文,一位官员对他说,“没有手续,以后可以补嘛。”

  成为“逃犯”

  在村民的强烈反对下,北王马村的征地协议签字工作一直进展很慢。

  在说服村民签字的过程中,基层官员挑选了几类人群作为突破口:一是吃低保的,若不签字,低保的资格存虞;二是家里有吃“公家饭”的,若不签字,“公家”会协助施压;第三类是子女考上大学的,签字有奖励,不签字则没有。

  与2013年夏收后一样,每到播种季节,镇、村都会请人把住通往地里的各个路口,以截住去地里播种的机器和农民。但结果往往是截住了机器,却截不住人。在2014年秋收截人未遂后,政府想出了釜底抽薪的一招:把要征收的一部分土地,用铁皮围了起来。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征地的现场看到,北王马村的两方耕地被一种彩钢围墙包围了起来,东西长约1公里,南北长约0.5公里,占了该村耕地的一半左右。在围墙的南边,有一个临时搭建的建筑,上写“晋南农产品物流园建设指挥部”,临时拉起的一块红布上,写着要支持物流园建设的一块标语。记者乘坐的车以中低速围绕着这个围墙转一圈,大约需要10分钟。在彩钢围墙内,麦苗长势正旺。

  据村民介绍,这一圈围墙是在麦子刚刚出苗时围上的。它制作的程序是先立好一个铁架子,然后用螺丝把铁皮固定在架子上。虽然围墙并没有完全封闭,但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还是显而易见。围墙内所圈的土地,有的已经签了协议,也有的未签协议。

  运城市一位退休官员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当地政府此举,似已侵犯了农民的合法权利。《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九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他说,政府在未经农民允许的情况下用围墙圈地,妨碍农民进行正常的农业生产,已经侵犯了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在2010年通过的《国土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第(十一)条规定:“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不得强行征地。”

  10月16日,也就是在围墙竖起来10天左右,北王马村的一二百位村民,合起来把围墙的一部分推倒了。当时,有几位镇政府工作人员在现场,他们没有制止,只是对参与推墙的群众进行了录像。这个录像后来成为警方抓人的最重要证据。

  10月18日下午四点多,两位警察出现在正在干活的村民兰贵军面前,说因为推墙一事,要其到古交派出所接受调查。此后,该村村民文五龙和梁喜连相继在10月23日和24日被拘留。文春德则于10月22日被传唤,但没被拘留。

  在新绛县公安局给被拘留三人开具的《拘留决定书》上,对三人拘留原因的描述均是“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拘留兰贵军时,新绛县公安局曾经向他开具了一个鉴定围墙损坏状况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上写“被损坏彩钢围墙价格为121350元”。

  古交镇派出所所长庞大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此案涉案人员共有二十多个。“现在正处于侦查阶段,还有几个人没有到案。”

  兰俊龙在事发后到亲戚家暂避,并于11月24日与兰春德一起前往太原。在太原被小店派出所拘留时,他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逃犯”。

  庞大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不是通缉,就是一般逃犯。”该所另一位警察在与记者聊天时透露,北王马村的逃犯“还有几个”。

  而被拘留的三人,除了女性梁喜连外,据当事人称,兰贵军和文五龙都在看守所遭到了毒打。56岁的文五龙,到了看守所就被责令脱光衣服,由一名犯人从头顶往下浇水,“浇了最少20桶。”而兰贵军则被用拖鞋狠狠地打脸,“至少打了50下,耳朵(打得)听不着也不行,还不能说话,越说话打得越厉害。一摸(嘴里)都是血。”

  第二天早上放风时,兰贵军又被打了一顿。“打的脑子疼得不行,后来都木了。”后来他向看守所的一位工作人员反映,说受不了了。这位工作人员说,“你就是死在里面也不能出去”,还用电棒戳了他左胸一下,兰贵军感觉到一种钻心的疼。后来拍出的片子显示,他“左胸软组织损伤”。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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