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20日,熊祖模拿到了遵义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称认定熊祖模滥用职权和受贿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不起诉。但是,案件了结之后,熊祖模的困境却没有好转。 熊祖模:6月23号,我将相关的法律文书和我对给市委,市委组织部提出的请求,申请,就是一是恢复我的名誉,二是恢复我的工作,三是补发我工资的三条基本要求。没有哪一级组织,没有哪一位领导就这个问题给我作出正面的回答。 2014年8月,熊祖模收到从2012年4月至2014年7月停发的工资,共计13.8万元,此后的工资按月发放至今。但是,让熊祖模疑惑的是至今仍然有纪委办案人员找到他说要处分他。 熊祖模:还把我滥用职权,说我滥用职权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要处分我。还有一条说我收了2.6万元的那个礼金,要处分我。还有就说我默许我兄弟做工程,这三条。我想这样,滥用职权这个问题法律通过一审二审再审,都已经认定这不是事实,不是,就即使是滥用职权,都不是我所为。为什么还在说我滥用职权,要处分我呢,这个我真不明白。 考虑再三后,熊祖模决定不再上诉。案件虽然了结了,但是县委副书记、副县长的岗位却丢了。从被“双规”至今,熊祖模一直没有收到纪委关于他的处理决定,也没有说开除党籍,但是他现在却不知道该向哪里递交党费。 姜楠:在三年左右的时间里,熊祖模经历了巨大的人生落差,他反复向我们强调虽然现在法律认定他无罪,但是没有恢复他的工作和名誉,他不知道何去何从。“熊祖模案”经历了三年的峰回路转,法律在最后一刻守住了公平的底线,但是由于司法误判给熊祖模个人及其家庭造成的精神损害,又有谁来负担呢?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