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熊祖模再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被抬回了那个狭小黑暗的房间,胳膊上正在输液,旁边有个医生说道,低压120,高压180,必须休息。 熊祖模:这个时候我已经绝望了,我已经折磨得不成人样了,那这个是典型的严重的刑讯逼供。 经过了医生抢救之后,熊祖模得到了短暂的休息,但是很快房间的门又被踢开了。 熊祖模:这个市纪委的和市检察院的两个踹门而进,一脚把门踢进来,就指着我,站起来,站起来面壁,如果给你半小时的时间不说,我们就对你采取“双规”,还有就是带你到云南楚雄一个大雪封山的地方去,每天吃带泥沙的苞壳饭,吃一碗喝半杯水,就像习水县的某某某一样,在那儿跪着求他们把他带回来。 对方说给熊祖模半个小时时间考虑,如果仍然拒不认罪,就要送他到大雪封山的地方去,让他永远不能再见到家人,熊祖模陷入了矛盾之中,而此时熊祖模的弟弟熊飞在关押了十天之后被释放,当天晚上熊飞就赶到遵义市,告诉熊祖模的妻子姚琼办案人员强迫他承认,送了20万元钱给熊祖模,并写了证明材料。 姚琼:熊飞出来的时候是我的侄儿,这个贤军,熊贤军去接的,当时看到根本不像人样,那个胡子头发全都很长,那个胡子很长,人全都是,脸色都是白的,我听我侄儿说的,他(熊飞)说他们非要说,说我送钱给哥哥,然后就说不说,就不让他出来,然后把他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然后永远也不让他与家人见面。 2012年1月11日,熊祖模被道真县公安局以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罪刑事拘留,涉案金额高达44万元,其中4恩次收受重庆商人李晓红现金24万元,收受其弟熊飞现金20万元,并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相关利益。那么李晓红是何许人?他与熊祖模之间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呢?在熊祖模的家里妻子姚琼找到一些从2009年到2011年的“廉政金”收据,金额从几千到两万元不等,她说每次熊祖模都会将退不掉的“礼金”上交给政府,她坚信丈夫不会收取李晓红一分钱,李晓红是重庆籍商人,2008年由于招商引资来到贵州贫困县道真县,原计划是在道真县投资修建一个星级宾馆,为此道真县政府许诺李晓红极其优惠的政策条件,据说优惠的招商引资条件在西部不发达地区极为普遍。 熊祖模:这个宾馆就是按照挂牌价,实际上就是给九亩地给他建宾馆,附属设施就是按照挂牌价把土地出让金收起来,然后财政根据等额给他建宾馆实行奖励,就这样一个政策,基本全市都是这么一个政策。 但是李晓红在修建宾馆过程中,却将协议中用于修建宾馆上午设施的14亩土地修建成了商住楼用于出售,并申请变更该部分土地用途,据遵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8月9日,熊祖模主持召开会议同意李晓红的申请,将14亩土地变更为商住用地,正是由于这次土地用途变更,熊祖模被指控滥用职权,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造成国家586.3263万元经济损失,但是熊祖模却坚称会议是在县长江某的领导下召开的。 熊祖模:只有谁来变更,只有县长召开会议才能变更这个事儿,江某就说我们开个会,就涉及到这个紫荆宾馆土地用途变更的问题,就是请李晓红你说一下这个情况,就问大家什么意见,大家就说江县长明确,因为政府就是这样一把手负责嘛,就是行政首长负责制,他明确了就是代表政府的意见,反正你明确就行了,其他也没什么意见,然后他就这样明确了,就明确同意他(李晓红)的土地用途变更,高档商务住宅变更为商品房用地。 熊祖模说在时任道真县县长江某的主持下,此次会议基本明确了政府的态度,同意李晓红土地用途变更的申请,很快江某调作,县长职位空缺,作为常务副县长熊祖模全面主持县里工作,为了加快宾馆建设进度,熊祖模拿着会议纪要找到了时任县委书记刘某,刘某主持召开常务会议,讨论李晓红申请的土地用途变更问题。 熊祖模:那个刘某就一个一个的征求意见,我们坐成一圈嘛是吧,就说刘主任你有什么意见,说没意见就按照政府这个意见执行,反正都是为了道真的建设,然后问周某,周某说也没什么意见,问那个副书记,没什么意见,问我,我也没什么意见,刘某说我也没意见,就明确了几条,第一下去抓落实,第二该收的钱收起来,该奖励在宾馆上的要督促落实奖励在宾馆建设上,第三就是要加快工程进度,要保证完成市政府交代的这个年度目标任务。 两次会议之后,县委县政府统一意见,批准了李晓红的土地用途变更申请,但是在检方的起诉书中,却成为了熊祖模一人承受的罪名,熊祖模表示不服,此时当地检察院的办案人员也找到了熊祖模的妻子姚琼,要求她主动上交丈夫贪污受贿的赃款。 姚琼:他只是诱供吧,你把钱交了,他的那个刑可以给他算自首,还有就是他可以轻,你去看一下量刑建议书,我说我不满,为什么?因为我相信他没罪。他没有收受人家的贿赂,打死我都不相信,我说没有受贿,他也没给我钱。他没跟我说这个事,我不清楚,我不知道。我就几个不,我就没有交这个钱。 但是,就在姚琼坚决表态信任丈夫的同时,2011年12月30日,由于高血压发作,熊祖模说自己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办案人员给他半个小时考虑,在狭小黑暗的房间里,熊祖模做出了认罪的决定。 熊祖模:因为我也听说过“双规”,他们那个时候里面死的人也是不少的。反正你死了,就把你摔下楼去,或者怎么了,说你撞墙啊、畏罪自杀啊等等这样一些罪名都会跟你扣上的。因为我本身是清白的,如果我就这么死了,我这辈子也无法洗清我的冤屈了,肯定会戴上一种畏罪自杀的骂名。 熊祖模说为了保命,他愿意配合审讯,对方需要什么他就说什么,办案人员首先要他交代收取商人李晓红20万元现金的去向。 熊祖模:我就编说我家属那个把它存了,是吧。去查没有这回事,那我又没办法,我确实没有收这个钱,我就编,我说我什么打牌输了,就重庆打牌输了,我重庆也没去过。所以我就编,我把时间编得非常非常地具体。有时候我编到了甚至是下午几点,我都编出来了。我为什么编得这么细呢?我就想我们领导干部都有大事记,每天干什么都有记录的。一是我编在不在道真那个时间,第二我这个时间我编具体一点,我那天做什么,我没有时间受贿。 最终,熊祖模按照办案人员的要求做好了口供,对方才让他吃饭、睡觉。在审讯的十几天时间里,熊祖模说吃的都是冷水泡面。在检方的起诉书中还提到,熊祖模的弟弟熊飞为感谢熊祖模在其承包工程中给予的关照,在熊飞家送给熊祖模20万元现金,熊祖模对此矢口否认,拒不认罪。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