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护区保育方面,汕头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市民的教育宣传,以提高他们对历史建筑、文物的保护意识。与此同时,加强法制建设,建立一套严格完整的法律约束体系,严惩破坏历史建筑的各种行为,同时理清历史文化遗产管理的职能部门和职责,建立多层次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尽可能使各种保护对象都能纳入保护体系中来,使其可以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监督,并且对保护内容进行调整,把对单一历史建筑的保护提升到对历史环境的保护,从有形的物质环境保护提升到对无形文化的保护。在保护目标上,从原来的历史留存到价值重现,加深对历史建筑的认识和利用,从原来的专业保护提升到综合保护,保护的范围和深度进一步扩大和加深。 从总体说,我们肯定要保护好历史文化建筑,但至于某一具体建筑的去留和保护与否,则最终要以是否有利于现代化建设大局、是否有利于优秀文化传承与弘扬、是否有利于国计民生来判断标准,谨慎地、科学地加以酌定。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