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NEC,还有一些向壹基金捐赠的企业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比如,广州雅芳有限公司、贝恩公司等。 “获得2012年税前扣除资格认证的公益机构均在民政部注册成立,而壹基金的注册地为深圳民政局,因此并不在此份名单之中”,壹基金传播部副总监姚遥解释,他们一直认为,壹基金所开具的捐赠发票全国通用,“这样的结果,让壹基金非常尴尬”。 受此影响,有3000万元捐款在进入壹基金后,无法办理免税,另有将近1000万元的捐款,由于免税问题没有完全解决,捐赠方不敢贸然进行捐赠。 是否免税民政税务踢皮球 壹基金在广东省外地区也同样具有捐赠免税资格,但在执行中却碰到了各地方税务部门对政策理解不同、执法不一的情况。 深圳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是否在全国有效,让壹基金感到困惑。 记者拨打了江苏省、上海市12366纳税热线以壹基金遇到的情况为例进行询问时发现,两地地税局接线人员均明确表明,企业是否能进行公益捐赠税前扣除,需要参照《2013年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团名单》,而这份名单在今年仍未发放,因此并不清楚壹基金是否具备免税资格。 更奇怪的是,同样的事情在不同的税务部门执行的结果差异迥然。 “上海市税务部门比较特殊,有的区一级税务部门即使参照名单也说可以进行免税,有的区则表示不可以”,壹基金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表示。 税务部门参照的标准是财政部、国税总局及民政部每年联合发出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团名单。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促进司副司长徐建中则表示,在2010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中已有明确规定,出现类似壹基金的情况,应属于税务部门执行中的问题。 (编辑:红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