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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谈街头卖艺:属于文化现象 应理解宽容

时间:2015-06-04 14:42来源:西安晚报 作者:李国方 张宇明
无论是国内的“西单女孩”,还是国外的“地下乐团”,街头艺人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陌生,这些人奔波在各大城市,在广场公园、城市街道、地铁通道,夜市等公共场所纵情演绎。除了维持生计,他们还拥有梦想,成为一道特有的风景。

钟鼓楼广场小草乐队在为游客唱歌

  无论是国内的“西单女孩”,还是国外的“地下乐团”,街头艺人这个词,大家应该不会陌生,这些人奔波在各大城市,在广场公园、城市街道、地铁通道,夜市等公共场所纵情演绎。除了维持生计,他们还拥有梦想,成为一道特有的风景。街头艺人如何管理,是很多城市面临的难题。2014年10月25日,上海8名获得资质证书的街头艺人持证“上岗”;2015年4月1日起,继上海之后,深圳街头艺人抽签派位到固定区域进行表演。作为历史文化古都,西安市相关部门对街头艺人的管理是否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近期,记者对西安这一特殊群体进行了相关调查。

  乐队队长:想挂牌上岗舒心欢唱

  在西安钟鼓楼广场,活跃着一个名字叫小草乐队的街头组合。5月15日晚9时许,记者来到钟鼓楼广场,老远就看见很多人聚在一起在围观着什么,走近才看到原来有3个人在弹唱,两名鼓手,一名主唱歌手。歌手抱着吉他,对着麦克风,很投入地唱着汪峰的《飞得更高》,他的身体随着音乐有节奏地摆动,他面前摆着乐谱,身后是音箱,半米开外的地方,还放着写有“把希望带进山沟里”的横幅,旁边是一个写有公益字样的皮箱,里面散落着面额大小不一的钞票。

  在演唱间隙,自称是小草乐队队长的杨青林介绍,他们这个乐队成立近10年了,创办了一个网站叫“中国小草人人公益网”,虽然他们几个成员身体都存在不同程度残疾,但一直坚持在做着公益事业。目前来西安快一年了,收入不太稳定,情况好时一天能挣四五百元,遇到刮风雨雪等天气,有时会空手而归。

  “西安街头艺人多,竞争厉害,但好心人还是很多。”杨青林告诉记者,在西安的这些日子里,他们向市民和过往游客宣传,帮助山区家境贫寒的孩子能上得起学,活得开心。目前,乐队对贫困山区孩子一对一的资助已经达到20对。“你想和上海的流浪艺人一样挂牌唱歌吗?”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个问题时,杨青林激动地说:“怎么不想,太想了!我就是希望自己的乐队在做公益时的同时可以挂牌演唱,哪怕是给相关部门交一定的管理费也行。”与记者短暂交谈后,杨青林弹起吉他为围观群众深情地唱起了歌曲《因为我们是一家人》。

  “唱得太好了!一家人就应该有福共享,有难同当。”晚饭后出来散步的市民赵先生表示,“这首歌唱出了这几名歌手的心声,生存同时还想着做公益,真是太不容易了,我不但要给钱,还要给他们点赞。”

  退休老人:能自由演绎就是最大的幸福

  家住西安北郊的市民乔大爷今年60多岁,每天晚上八九点闲的时候,他便乘坐地铁来到钟楼附近拉二胡,5月17日晚8时,记者在钟楼地铁出口处见到了他。“我在这儿拉二胡不完全为了赚钱,纯属业余爱好,喜欢拉什么就拉什么。心情好时就来,拉累了就走!”乔大爷告诉记者,他已经退休,一家四口人,孩子都上班了,自己在家闲得慌就出来散散心。

  据乔大爷介绍,他每天能挣几十元钱,但他不完全是为了钱。平时在这里表演,城管、市容、公安都会管。他希望能在固定的区域表演,表演时就不用担心被驱赶,听得人高兴,他演奏得也陶醉。当记者问到他的最大愿望时,乔大爷说:“能自由演绎就是最大的幸福,可这似乎是个梦,能圆吗?”在和记者交谈了数句后,乔大爷即兴拉了一首《康定情歌》,确实艺术功底很深,很好听。

  记者在东新街夜市、环城公园、地铁口等处随机采访了20名流浪艺人。采访中发现:这些艺人全是男性,年龄大多在28至70岁,他们表演的时间大部分选择夜幕降临以后,内容涉及唱歌、二胡独奏、口琴、杂耍等,且大部分艺人为外来人员,来西安之前在全国其他地区进行过街头艺术表演。调查显示,有一大半以上的艺人是因为经济困难才出来卖艺糊口,只有极少数人是出于兴趣爱好,为了追求梦想而尽情演绎。在采访这些街头艺人过程中,他们最大的心声是:希望在表演时能受到观众的尊重和认可,更希望他们的这种行为能早日合法化。

  何谓“ 街头艺人”有待明文规定

  街头艺人要不要管?如何管?在许多人印象里,街头艺人理所应当由城管管理。因为街头艺人在街上卖艺从而获取收益,这种行为与占道经营者非常接近。

  西安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街头艺人与普通的违章设摊经营不完全一样,在执法上也应区别对待。如果占道,城管人员应当进行劝离,如果在街头发现流浪艺人或乞讨人员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交通,污损、占据公共设施,妨害他人正常使用并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在城管人员看来,街头艺人的性质更接近流浪乞讨人员,似乎应该由民政部门来管理,而西安市民政局办公室的相关负责人则明确表示,街头艺人不归属民政局的救助范围之内,民政部门只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6月2日下午3时许,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场处孙处长通过电话告诉记者:这些民间游散艺人若要在街头、公园、广场等地演出,首先须在演出辖区的文化部门备案,并要取得城管、市容、公安等相关部门的许可。然而,对这些民间游散艺人的监管眼下还是一个空白点,目前,国内除了上海、深圳外,没有其他城市将街头艺人纳入规范管理。而且,并不是所有的街头表演都属于街头艺术,为了乞讨而表演的,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艺人。因此,需要有关部门制定相关规定,明确什么样的表演算街头艺术表演,什么样的艺人能在街头“上岗”等。

  西安市法制办的一名姓郭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2年7月3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西安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有涉及街头艺人管理的条款,即市人民政府可以在文化街区、城市广场以及其他适当区域设立文化演绎展示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文化演绎区内依法进行艺术表演活动,但此草案在报市人大审议时最终没有获得通过。据了解,目前,陕西省正在起草《陕西省文化产业促进条例(草案)》,其中对街头艺人如何管理部分,省文化部门正在积极征求意见当中。 (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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