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文化现象 应理解宽容 陕西省社科院副院长石英认为,街头卖艺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也是一个文化现象,从古自今就存在,这种现象不仅仅是国内有,国外也有,街头卖艺和街头乞讨应当区别看待。譬如:一些乞讨人员在卖艺过程中,强讨强要,污染环境、噪音扰民,有关部门是有法可依、是要管理的;从另一方面讲,街头卖艺也是人的一种生存之道,他们通过展示自己的才艺而有所收获,国内还有靠流浪卖艺一举成名的,只要他们不影响别人的正常生活,社会各界应给他们多一点理解和宽容。 随后,记者就街头艺人的问题又采访了几位社会学者,他们均认为,街头艺人是都市里的一种文化现象。一个城市要有多样的文化,街头艺术就是其中的一种,但如果发现街头艺人滋扰他人,扰乱社会秩序,影响交通,污损、占据公共设施,破坏城市市容环境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城市管理部门提出执法建议。 总之,街头艺人管得好,会成为一道城市风景,会成为一张宣传城市文化的名片,不管别人怎么看待,街头艺人这一特殊群体依然在那里存在,对于街头艺人的管理如何规范?如何推进?如何帮助街头艺人圆挂牌上岗的梦?如何让街头艺人真正成为西安的一道亮丽文化风景线?这似乎是相关部门应该引起重视的议题。 流浪艺人可以这样 街头艺人是一道独特的风景线。如何正确引导?规范管理?世界各地各有各的妙招。 台北:为了推动街头艺术健康发展,2005年,台北市公布68个公共空间作为“街头艺人表演场地”,其中包括公园、广场与部分景点。与一般公共空间不同,要进入表演场地,就必须取得街头艺人证照,使得表演活动有规可循。 悉尼:街头艺人是受政府监管的正式职业,这些人往往身怀绝技,每年的澳洲达人秀以及其他综艺电视节目中都有很多从街头走上荧幕的艺人。同时,卖艺人需要填写税号以备交税。有趣的是,澳大利亚有的城市非常鼓励街头卖艺,而有的城市则非常谨慎,每年只发放5张许可证! 伦敦:街头艺人执照的获取相对宽松,但是也有一些限制性的行为准则,例如风笛和电吉他“被劝阻使用”,因为可能会扰民。 文/记者李国方 实习生陈佳 图/记者张宇明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