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龙岗区政协季度协商议政会上,有政协委员披露,深圳目前正在实施的城市更新项目审批流程共涉及189个环节,要经过40多个政府部门的审批,流程走完大概需要1300天。 如果按照1300个工作日来算,综合考虑各种节假日因素,每20个工作日即意味需要一个月,那么1300天实际就需要等待5年零5个月。由此看来,我市旧城旧村改造或者城市更新,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马拉松”工程。 城市更新审批流程路漫漫,不只是在龙岗,也不仅是在深圳,而是全国许多地方普遍存在的共性现象。城市更新审批缓慢,带来诸多弊病。首先是增加了运作成本。由于审批流程繁复、时间漫长,档案资料一方面要存储,另一方面需时时更新,加上人员变动、工作交接等因素,使得城市更新各环节成本不断加大。其次是成为房价上涨的重要推手。城市更新审批一拖就是五六年,开发商从申报项目开始就需启动资金运作,做好前期准备,银行贷款与融资本钱以及利息都须从项目收益中偿还,这种语境之下,房价不涨才怪。再次可能引发新的或不必要的拆迁安置纠纷。特别是在原特区外龙岗及宝安地区,很多城市更新项目往往与旧城旧村拆迁改造紧密相连,因为城市更新迟迟不能到位,一些拆迁居民认为,在拆迁安置之后,原先居住地皮升值,所以感觉自己吃亏了,于是又提出新的补偿诉求,从而引发纠纷。 城市更新审批让人等到“黄花菜变凉”,凸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滞后、相关法规体系与配套政策不完善、改造规划编制方法滞后以及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等病因。它们共同指向一个核心问题:审批权收放直接影响利益取舍。 城市更新牵一发而动全身,关乎城市形象提升、民生福利改善以及经济社会事业进步,因而,审批马拉松局面亟需改变。政府应邀请质量管理专家介入,全面审视审批流程,通过减少环节、合并项目、联合办公、压缩时限、明晰权责清单等方式,扭转审批管理机构过多、重复及责权不清现状;还应根据更新规模大小、投入资金多少、拆迁安置难度等指标,分门别类区分对待,对不同城市更新项目,给出不同时间进度标准。只要审批部门拿出自我革命和不吝放弃利益的勇气魄力,自觉适应社会发展新要求,大力减少审批环节、消减审批权力,城市更新审批马拉松状况必将终结。(涂启智)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