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言获罪,网络发帖举报遭受打击的案例,层出不穷。从各国实践来看,行政越透明,社会开放程度越高,举报人受到的保护也就越好。所以,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有必要,限制权力更是关键。
作者:张燕
网络举报频发,网络反腐该如何规范引导,如何更好地发挥出网络反腐的正能量等问题,亦引发众多讨论。有学者建议,对于网络实名举报,应该立法加以规范:建立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
近年来,网络举报者的境遇颇为堪忧,受打击报复的事件呈高发趋势,太多的举报人受到打击报复。因此,从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举报制度,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已经刻不容缓。为了保护举报人,近年,最高检专门修订举报规定,完善了举报保护的内容。此外,法律也新增规定:监察机关应当对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举报人相关的信息予以保密。并明确罚责:泄露举报事项、受理举报情况以及与举报人相关信息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即便如此,举报对象多为官员,并多为当权者,或者实际影响力尚在。而网络举报,很多本来就是实名举报,甚至在网络上公之于众,即便使用的是网名,根据个人网络信息都很容易找到举报人。因此,针对网络举报这种形式,对过去的举报人保护制度提出了新要求。
如何保护网络举报人,是个现实难题。另外值得讨论的是,对于在微博上举报或者发帖举报,算不算一种举报方式,这还存在争议。而近年来,因言获罪,网络发帖举报遭受打击的案例,层出不穷。有关部门的官员,就对微博和发帖举报这种举报方式给予了否定,言下之意,网络举报能否得到正常的举报待遇目前来看都是个问题。
毫无疑问,权威部门必须对此进行明确定调,首先要从法律上将包括发帖、微博在内的各种举报方式都纳入保护范畴。即便是针对官员的不实举报,也要给予宽容,因为权力必须被全方位地监督起来,如真有不实,及时辟谣即可。要根据网络举报形式的新特征,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不得不说,目前零散的部门法规法律效力不够,系统性保障的缺乏,别说是保护网络举报人,对传统举报方式举报人的保护,效果都难如人意。
因此,新闻中该学者的建议值得参考,应该早日采纳。这些年来,各方也都在呼吁,制定系统的关于举报人和证人保护的法律。诸如制定举报人保护法,历年“两会”上也都有代表委员提交相关建议。其实网络也好,其他途径也好,无论什么举报,形式本身不是问题。技术在发展,举报形式必然和过去不一样。即便网络举报人的个人信息更容易暴露,如果权力受到足够约束,对举报人的保护制度更加严格,举报人安全堪忧的情况就会得到改善。
不少法律学者都指出,举报人容易遭受打击报复,这本身是个世界性难题。不过,从各国实践来看,行政越透明,社会开放程度越高,举报人受到的保护也就越好。所以,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有必要,限制权力更是关键。只有权力被关起来,权力者才不能为所欲为,公安、纪检监察机关的独立性才有保障,举报人才不至于处于危险中。若此,任何人不仅不能随意打击报复举报者,其自身滥用权力、寻租的可能性也会更小。
(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