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体经济人”的道德自觉往往靠不住,监管力度的重要性要远大于生产者道德血液的多寡,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监管出来的。
作者:王聃
在已很难安放下一张安全餐桌的年代,我们或许太需要某些坚定的公共表态,这不仅是在给进食者以看得见的希望,也是在表明,监管者并未成为那个“装睡的人”——又见关于食品安全的“狠话”,16日上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召开专题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总局保健食品打“四非”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具体安排。该局官员王小岩指出,目前在中国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十分突出,要让那些为了谋财不惜害命的人“倾家荡产、人头落地”。
按照王小岩的说法,让谋财害命者人头落地,是治理中的“霹雳手段菩萨心肠”,这事实上是在重申另一个常识:当前的食品安全治理亟需重典。因为它对应的不是单发与偶然的事件,而是观察者所指出的“互伤害型社会”。从生产、流通到最后的消费终端,食品安全风险几乎无处不在;一些无良者在生产着有害食品,却又被其他的不安全食品生产者所害;弥漫在整个社会空间里的,已是对此普遍的不信任与恐惧感。于这般不堪前提下,强调严刑峻法,也是在呼吁用法规最大程度消弭人性过度逐利的弱点,当属必要。
所谓要“倾家荡产、人头落地”,该说法也其来有自。依据“两高”前不久出台的司法解释,某些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食品安全案件,罪犯最高可判处死刑。但是客观论来,固然说者激昂听者解恨,于现代的法治社会里,过度强调对不安全食品生产者采取“极刑”,却未必就“非常正确”。应该说,当前我国针对食品安全问题的机构设置与法规制定都是足够齐备的,现实中所有食品不安全情形之治理与威慑力形成,都有章可循,主管部门其实只需依法治理严格执法即可,过于残忍与“刀刀见血”的话语不说也罢。
无需言必称让违法者“倾家荡产、人头落地”,恰恰需要被追问的,是此种狠话中的逻辑。要全力对谋财不惜害命的人使用“极刑”,事实上也隐含着一个观点:食品安全问题都是生产出来的。果真如此吗?“万恶”的不安全食品生产者当然需要被惩治,但作为另一个事实,保障食品安全从来都是生产者、监管者与具体地方政府的法定责任。甚至,因为“个体经济人”的道德自觉往往靠不住,监管力度的重要性要远大于生产者道德血液的多寡,食品安全问题更是监管出来的。强调严惩违法生产者的同时,对执法者失职严格追责的声音,是否也一样不能缺失?
去过度解释已被舆论重点提及的“人头落地说”,当然过犹不及,但我们的确需要以一种溯源的视角来看待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监管者本身。说到底,一千句狠话也比不上一个有力的监管机制。食品安全治理就是激烈的市场利益博弈,这点早已被认同,急需被清晰起来的另一个共识是:尽管“不安全”现象纷繁复杂,但它们殊途同归指向的都是监管的虚置。此前食品安全分段治理的弊端,在国家食药监总局组建之后,或会有所改观,但沉疴依旧留存:某些具体监管标准的缺失,信息不公开下的“为利执法”远未杜绝等等,这都是需要被迅速补全的监管短腿。
迷离且蹒跚的食品安全治理进程中,该如何来审视监管者对“谋财害命者”之愤懑态度?说到狠话,我们一直都不缺,说到在狠话之后再直面改变甚少的现实境遇,我们一直也不陌生,艰难的只是,在浅层次的愤怒之后,还会有深层次的监管转身,与对整治真问题的解决。正因为如此,于一场专题整治新闻发布会上,在重复一些人尽皆知的共通情绪之外,食品安全的监管官员王小岩没有提及多少务实性的治理举措,这才是真正令人遗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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